于破案却依旧不依不饶,牢骚和敬业是不矛盾的。
“首先。”我打开手中的矿泉水瓶,喝了一口,说,“凶手来的目的,不是杀人,而是报复,可能他的初衷并不一定就是杀了他。”
赵法医想了想,说:“嗯,这一点很重要,对于以后的定罪量刑起关键作用。死者身上虽然有好几刀,但是都是在腋下和季肋部,虽然有一定的力量,但是总体的方向不是朝重要脏器去的。”
“可能对定罪量刑作用不大。”我笑着说,“上门杀人,杀了两个,难逃死罪。我说这个,只是想分析一下凶手的心态,下一步更好刻画嫌疑人。”
赵法医点了点头,用期待的眼神看着我,期盼我的下一个分析。
我接着说:“第二点,我觉得你也会同意。我认为凶手是右手持刀,他的右手可能受伤了。”
赵法医在省厅学习过一年,对这一种判断思路并不陌生,他点了点头,说:“同意。死者的损伤位于左侧腹部和左侧腋下,这就提示凶手是右手持刀和他正面接触。如果是左手持刀没法形成这样方向的损伤,也不可能是左手持刀从死者背后袭击。”
我补充道:“六处损伤,三处顶上了肋骨,两处刺断了肋骨,这样的力量很大。刃宽3的小刀不会有护手,所以凶手捅人的时候,他的手会向前滑动。之前我也说了,这把刀是很锋利的刀,紧握小刀的手滑动到了刀刃的部位,他的右手就很有可能受伤。”
“嗯。”赵法医说,“这个不用解释了,我赞同,那么第三点呢?”
我清了清嗓子,又迅速整理了一下思路,接着说:“第三点,我认识凶手可能是死者的熟人,或者说就是死者的学生家长。”
“什么?”赵法医一脸惊愕,“这个分析涉及侦查方向,要慎重。”
“永哥别急,你先听我分析的有没有道理再说。”我笑了笑,说道,“之前我和林涛一直在讨论这个问题,就是死者是像他说的那样,在大门口一开门就遭到袭击,还是在沙发附近遭到袭击,这个很重要,但是也很难辨别,因为两处都有血泊和滴落状血迹。”
“那你是怎么判断的呢?”
“从血迹分析来看。”我说,“我和林涛都倾向于是在沙发附近受伤。因为我仔细的观察了血迹的形态。沙发附近的血迹是以一大滴一大滴的滴落血迹为主,血迹周围的毛刺较长,说明受伤部位比较高。大门口的滴落血迹毛刺较短,说明受伤部位比较低。这符合一个受伤后,经过移动,体力急剧下降,蹲下来休息的过程。或者说,他是在门口蹲了一下积攒体力跑出去呼救。”
“你这样说,我也想到一点。”赵法医说,“如果是在大门口,一开门就捅人,男人应该会叫喊吧?邻居能听不见声音吗?”
我点了点头,说:“还有一个最最关键的问题。”
赵法医瞪着眼睛等着我说话,我卖关子似的喝了口水,笑了笑,说:“不知道你注意到没有,男死者身上的损伤有个特别显著的特征。”
赵法医想了想,摇了摇头。
我接着说:“男死者身上六处损伤,三处在季肋部,三处在腋下。都在左边,每两处创口距离不超过20。这六处创口,你不觉得太过于集中了吗?”
“明白了!”赵法医豁然开朗似的叫道,“进入现场的大门,就是广阔的客厅。如果凶手这个时候用刀子捅人,那么男死者有充分的空间去躲避,那样就不可能形成密集的创口了!”
“对!就是这个意思。”我补充道,“凶手应该是先刺死者的左侧上腹季肋部,死者反射性的躲避,抱头,才会把左侧的腋下暴露给凶手。这说明死者被捅的时候,根本没有空间去躲避,只有反射性的保护自己。”
赵法医的眼神里闪烁着激动的眼神:“沙发的西侧大片血迹,就是位于沙发和墙壁的夹角,死者在这个位置被刺,就没有空间躲避!”
“如果是在位于客厅里侧,沙发西头被人刺伤,客厅地面又没有打斗的痕迹,那么说明这个凶手是可以和平进入死者家里的人,换句话说,是死者把凶手引入了客厅。”我继续说道:“这样,我们就不得不把案件和沙发上放着的两瓶五粮液联想在一起了。”
“你是说,凶手是来送礼的?”
“是的。”我斩钉截铁的说道,“一般人不会在自己的客厅显眼的位置放着这些高档礼品,尤其是这些看起来清正廉洁、为人师表的老师,如果他收家长的礼品,不会放在大庭广众之下,唯一的可能就是他刚收到礼品。这样,结合前面的分析,我现在非常怀疑凶手就是来杨风家送礼的学生家长。”
“我还有个问题。”赵法医看来已经基本同意了我的观点,“如果是家长,那么杨风应该认识啊,而且民警询问的时候,他就应该说是学生的家长啊,他为什么说凶手是个自己不认识的痞子?”
我沉思了一下,说:“这个确实不太好解释,但是我分析,可能出于两个原因,第一,老师未必能认全学生的家长,所以可能凶手只是自报家门,说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