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一滴血 戴维·默莱 1261 字 4个月前

快餐店里弥漫着黏糊糊的烹饪油煎的气味。兰博站在柜台前,柜台后的老太太眯着眼从双光镜片后打量着兰博的衣着和头发。

“两份汉堡和一杯可乐。”兰博说道。

“准备带走吗?”他听见有人在身后问道。

兰博透过柜台后面的镜子看到提瑟疾步向前门走来,拉开网格纱门后又砰地关上。

“生意好吗,梅勒?”提瑟道,“这个年轻人非常匆忙。”

店里只有寥寥几位顾客,有的坐在柜台长桌边,有的则在火车座里。兰博注视着镜子里的人影,发现人们停下咀嚼,好奇地望着自己,但提瑟却倚在门口的自动唱机旁。人们发现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于是便继续就餐。

柜台后的老太太侧过白发苍苍的脑袋,困惑不解地望着他们。

“嗳,梅勒,你在准备汉堡时给我来一杯咖啡好吗?”提瑟问道。

“你想要什么都行,威尔弗雷德,”她一边回笞一边倒咖啡。

兰博和提瑟不约而同地望着镜子里的对方。提瑟衬衫的警徽上面别着

一枚美国退伍军团徽章。兰博纳闷地想,这家伙参加过什么战争,不可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那时他尚年幼。

想到这里,他猛地转过身指着徽章问:“朝鲜战争?”

“没错。”提瑟平淡地回答。

他俩继续相互打量着对方。

兰博的眼睛朝提瑟的左侧扫过,落到警长的手枪上。根据枪柄的长度,他断定这不是警察通常佩带的左轮手枪,而是勃朗宁9毫米半自动手枪。因为他自己也曾经用过这种手枪。粗大的枪柄一次可装十三发子弹,而大部分手枪仅能填塞七或八发子弹。尽管一发子弹足以让一个人遭到重创,但不一定会彻底将他打死,两三发子弹才能使他一命呜呼。

手持勃朗宁9毫米半自动手枪,你还有十发子弹对付周围的任何人。身材矮小的人携带一支大枪,给人的感觉是不自量力、笨拙不堪。提瑟虽然算不上高大魁梧,仅有五英尺六英寸,也许七英寸,可这把枪在提瑟身上却显得非常合适。兰博认为要想握住巨大的枪柄,必须得有一双强

有力的手才行。他不禁低头瞥了一眼提瑟的手,惊异地发现那是一双粗壮的大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