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地去找来了吉尔平,“我的岳母想和你谈谈。”
给艾略特夫妇的电话把事情敲定了下来。艾米失踪了——现在这把突如其来的火已经烧到了外围。
我动身走向采访室,耳边却突然响起了父亲的声音。有些时候,特别是在无地自容的时刻,我会在自己的脑海里听见他的话语,但此刻他的声音就在不远处,一句句话好似腐臭沼泽里湿漉漉的气泡一般冒了出来,他正满嘴说着“贱人贱人贱人”——只要遇上一个稍微让他有点儿恼火的女人,我那个脑子一团糟的父亲就会脱口扔过去几个脏字,“贱人贱人贱人”。我放眼向附近的一间会议室里打量,发现父亲正坐在会议室一张靠着墙的长椅上。他一度是个英俊的男人,颇为热烈多情,下颌上有美人沟,我的姑姑曾经将他形容成“如梦似幻般的恶男”。此刻他却正在喃喃自语,一头金发乱成了一团,长裤沾满了泥污,手臂上带着一条条伤痕,仿佛他刚刚越过荆棘丛千辛万苦地来到了这儿,他的下巴上垂着一条闪闪发亮的唾沫,好似蜗牛爬过留下了一道踪迹。父亲正伸出手臂屈伸着上面的肌肉,那些肌肉看来还有几分样子。他的身旁坐着一名紧张的女警,她恼火地噘着嘴,正在试着把他的话当成耳边风,他则口口声声地说:“我告诉你了,贱人贱人贱人。”
“这是怎么回事?”我问她,“这位是我的父亲。”
“你接到我们的电话了吗?”
“什么电话?”
“找你来接你的父亲。”她把每个字都咬得清清楚楚,仿佛我是一个脑袋不太灵光的十岁小孩。
“我……我的妻子失踪了,我已经在这里待了大半个晚上。”
她盯着我,一点儿也没有回过神来,我能看出她正在寻思是否要先开口道歉然后再问个究竟,可这时我父亲又开口念叨起了“贱人贱人贱人”,于是她把道歉的话咽下了肚。
“先生,‘康福山’养老院已经找了你一整天,你的父亲今天早上从一个消防通道走丢了,你可以看到他身上有一些刮伤和擦伤,但并没有什么大碍。几个小时前我们找到了他,当时他迷了路,正沿着‘河间大道’往前走,我们一直在找你。”
“我一直在这儿。”我说,“见鬼了,我就在隔壁,怎么没有一个人把这点儿事弄明白呢?”
“贱人贱人贱人。”我的父亲又说。
“先生,请不要用这种口气跟我讲话。”
“贱人贱人贱人。”
波尼让一位男警员开车将我父亲送回家,以便让我走完警察局的流程。我们站在警局外的台阶上,眼睁睁地看着警员领我父亲进了汽车,他的嘴里仍在喃喃不休。从始至终,他都没有注意到我在一旁,当他们开车离开时,我父亲甚至没有回头看上一眼。
“你们两个人不太亲密吧?”波尼问道。
“没有几对父子比我们更疏远的了。”我回答。
清晨两点左右,警方问完了问题,打发我进了一辆警车,还叮嘱我好好睡上一觉,等到上午十一点再回来开正午时分的新闻发布会。
我并没有问自己是否可以回家,而是让警方把我送到了玛戈家,因为我知道她会熬夜等我一起喝上一杯,再给我做上一个三明治。悲哀的是,这正是此刻我所渴望的一切:一个女人为我做上一块三明治,却绝口不提任何问题。
“你不想去找找她吗?”我吃着三明治,玛戈问道,“我们可以开车兜一圈。”
“似乎没什么作用,我去哪里找她?”我没精打采地说。
“尼克,这件事可不是开玩笑的,见鬼。”
“我知道,玛戈。”
“那就拿出点儿决断来,兰斯,好吧?别他妈的一副‘呜呜嗯嗯’的样子。”玛戈嘴里的“呜呜嗯嗯”是个大舌头音,她总用这个词来指代我那副优柔寡断的模样,一边说一边茫然地转转眼珠,再配上我那依法登记的正式名字——兰斯。话说回来,要是长了一张我这样的面孔,配上一个叫作“兰斯”的名字可不是什么妙事。玛戈递给我一大杯苏格兰威士忌,“喝了这杯酒,不过只许喝这一杯,明天你可不能宿醉不醒。她到底能去哪里啊?上帝呀,我觉得恶心反胃。”她倒上一杯苏格兰威士忌一饮而尽,随后一边在厨房里来回踱步,一边小口啜饮着威士忌,“难道你不担心吗,尼克?说不定有人在大街上一眼看到了她,就打定主意把她带走?一下子打在她的头上……”
我开了口,“该死,你为什么说‘一下子打在她的头上’,这话是什么意思?”
“对不起,我并不是要描绘什么场景,我只是……我不知道,我只是一直忍不住在寻思,寻思一些疯狂的人。”她又往酒杯里倒了些苏格兰威士忌。
“说到疯狂的人,”我说,“今天爸爸又跑出来了,警方发现他在‘河间大道’上乱转,现在已经把他送回‘康福山’了。”
她耸了耸肩膀,“好吧。”六个月来,这已经是父亲第三次溜出养老院了。玛戈点燃了一支香烟,全副心神仍然放在艾米的身上,“我的意思是说
,我们难道不能找人谈谈这件事吗?”她问道,“难道我们什么都做不了吗?”
“上帝啊,玛戈!我现在已经感觉自己很没用了,你真的想让我感觉自己更像个废物吗?”我凶巴巴地说道,“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没有人教过我妻子失踪后该怎么办,警察说我可以走,于是我就走了,他们怎么说,我就怎么做。”
“当然啦。”玛戈嗫嚅着。她一直在努力把我变成一个有反骨的刺头儿,可惜这个使命堪称困难重重:在高中时我从不违反宵禁,成了撰稿人以后则乖乖地按期交稿,即使截稿期限并不存在。我是个尊重规则的人,因为如果遵守规则,事情通常都会一帆风顺。
“该死,玛戈,再过几个小时我就要回警局了,好吧?你能不能对我好上一会儿?我简直吓掉了魂。”我们两人互相瞪了一会儿,接着玛戈又为我满上了酒杯——这是她道歉的方式。她坐到我的身旁,把一只手搁在我的肩膀上。“可怜的艾米。”她说。
艾米·艾略特·邓恩 2009年4月21日
日记摘录
我真可怜哪。让我来说说当时的场景吧,坎贝尔、英斯利和我都在“soho”区的“坦布娄”餐厅吃晚饭,席上有许多山羊奶酪挞、羊肉丸子和芝麻菜,我实在不明白闹这么大排场是为了什么,但我们并没有先喝饮品,倒是先吃了菜品,然后在坎贝尔预定的坐席里喝了几杯。那坐席是个丁点儿大的地方,人们可以阔气地花上一大笔钱在此消磨时光,虽然这里跟人们家里的客厅也差不了多少。不过也没什么大不了,有时候发发傻追一追流行风倒是挺好玩的。我们个个盛装打扮,穿着华丽的连衣裙和高跟鞋,吃着一道道秀气的菜品,那一碟碟菜跟我们几个人一样养眼,分量却实在没有多少。
我们已经说好让各自的丈夫顺路来一起喝酒,因此吃完晚餐后就在坐席里待着,一位长得颇像法国女郎的女招待给我们端上了一杯杯马提尼和鸡尾酒,还端来了我喝的波旁威士忌。
这是一个星期二,我们快要没有可讲的话题了,于是一口接一口认真地喝光了饮品。英斯利和坎贝尔第二天早上似乎都跟人有约,我的手头又有工作要做,因此并不准备疯玩一晚,只是放松一会儿,一个个正变得蠢头蠢脑且有些无聊。如果不是在等那些有可能会现身的男人,恐怕我们已经离开了这里。坎贝尔时不时瞥一眼她的“黑莓”,英斯利则从各个角度打量着自己那两条弓起来的小腿。最先到达的一位丈夫是约翰,他先向坎贝尔好好道了个歉,又向英斯利和我露出了灿烂的微笑,吻吻面打了个招呼。到这里来让这个男人开心得很,他乐于穿越整个城市来赶个聚会的尾巴,以便灌下一大口酒然后跟太太一起回家。大约二十分钟后,羞怯又紧张的乔治也来了,他找了一个简短的理由,说是工作上有事耽误了一会儿,英斯利凶巴巴地冲他嚷“你可迟到了四十分钟”,结果他回嘴道:“是啊,很抱歉我赚钱养家去了。”这对夫妻各自跟别人攀上了话,却懒得答理对方。
尼克一直没有现身,也没有打电话来。我们又等了四十五分钟,坎贝尔热心地说“尼克可能要赶什么最后期限吧”,边说边向约翰露出一抹微笑——约翰可从来不会因为要赶最后期限而打乱他太太的各种计划。英斯利也渐渐品出了其中的滋味,意识到自己的丈夫还算不上三位丈夫中最浑蛋的一个,因此一肚子气渐渐消了,嘴里说道:“你确定尼克连条短信也没有发吗,亲爱的?”
我只是露出了一缕笑容,“谁知道他在哪儿呢,我待会儿回家再找他。”这下两位丈夫的脸色可不太好看,“你的意思是,像尼克这样放太太鸽子也行吗?整整一晚上都不露面,却不会遇上河东狮吼?你既不会给他安个罪名,发上一通火,也不会生一场闷气吗?”
嗯,也许你们两位轮不上这种好运。
女人们为了证明丈夫的爱支使他们干些糊涂事,这一点有时候会让尼克和我忍不住哈哈地笑出声来。那些丈夫们干着毫无意义的差使,做出无穷的牺牲,无休无止地举手投降,尼克和我把这些人叫作“跳舞的猴子”。
要是在球场上待了一天,尼克会满身大汗地回到家里,我会蜷在他的怀中问他球赛的情况,顺口打听他的朋友杰克过得好不好,这时他会说:“噢,他也染上了‘跳舞的猴子’,可怜的珍妮弗‘这一周的压力真的很大’,真的很需要他在家里陪她。”
要不然的话,“跳舞的猴子”就是尼克的某位同事,此人没有办法出去喝酒,因为他的女朋友真的需要他顺路去某个小酒馆一趟,她正跟外地来的某位朋友一起在那家酒馆吃晚饭呢。这样一来,他们几个人总算可以见上一面,她也就可以在朋友面前显摆她的这只猴子有多听话:“我一打电话他就屁颠颠地来啦,再瞧瞧他打扮得多标致!”
“穿这一件,别穿那件;现在去干这个活,等你有空的时候再去干另一个活——我的意思是说,现在就去干另一个活,而且一定要、一定要为我放弃你的宝贝玩意儿,这样一来才能证明我是你的最爱。”这是女人之间的竞赛,恰似男人之间互相比拼谁尿得
远。当女人们在读书俱乐部和鸡尾酒聚会上消磨时光时,最让我们开心的事恐怕莫过于细数男人为我们所做的爱的壮举,那些对话都是一呼一应,答话的女人会说:“哦——那真是太甜蜜啦!”
我可不乐意跻身这样的一群人,我不想跟这种事情沾上边,也不愿沉醉于拿情感做要挟的举动,迫使尼克扮演“快乐丈夫”的角色。那种丈夫会耸耸肩膀,既开心又本分地出门倒垃圾,嘴上还挂着一句“甜心,我去倒垃圾啦”!那是每个妻子梦想中的丈夫,正好和每个男人梦想中的妻子配成一对——那是一个温柔、性感、悠闲的女人,对云雨之欢和一杯好酒情有独钟。
我乐于认定自己满怀自信,颇有安全感,同时也足够成熟,这样的我心知尼克的爱,才不需要他不断地证明这一点呢。我不需要在朋友面前逼他变成可怜巴巴的“跳舞的猴子”,他能够做回自己就已经让我很满足了。
我不明白女人们为什么觉得这是一件难事。
在吃完晚餐回家时,我搭乘的那辆出租车刚刚停下,尼克就正好从另一辆出租车里迈步走了出来。他站在街上伸出了双臂,脸上露出一抹灿烂的笑容,说了一句“宝贝”,我拔腿跑了起来,一跃奔进了他的怀中,他用胡须满面的脸颊贴着我的脸。
“今晚你做了些什么?”我问道。
“下班后几个同事要打扑克,于是我就和他们一起玩了一会儿,没问题吧?”
“当然没问题,比我这一晚上可有意思多了。”我说。
“最后都有谁来?”
“哦,坎贝尔、英斯利和她们家里那些‘跳舞的猴子’,真无聊,你算是躲过了一劫,还是货真价实的一劫。”
他用有力的双臂紧紧地搂着我,把我拽上了楼。“上帝啊,我真是爱你。”他说。
随后又是一场云雨之欢加几杯好酒,累得筋疲力尽以后,我们在又大又软的床上温柔地搂成一团睡了一觉……谁说我不可怜呢。
尼克·邓恩 事发之后一日
我并没有听玛戈的话,反而坐在沙发上一个人喝掉了半瓶酒。正当我以为自己总算要沉入梦乡时,肾上腺素却再一次涌遍了全身:我渐渐闭上眼,挪了挪枕头,合上了眼帘,却在这关头一眼看到了我的太太,她的一头金发上凝结着丝丝血迹,边哭边在厨房的地板上爬,嘴里一声声叫着我的名字:“尼克,尼克,尼克!”
我一次又一次地满上酒杯,暗示自己跌进梦乡,可这个天天见的老朋友此刻居然不见了踪影。睡眠恰似一只猫,只有当你不把它放在心上时,它才会主动来到你的身边。我又喝了几口酒,继续念着自己的魔咒:“别再想了(痛饮一大口),把脑子里的念头全赶出去(痛饮一大口),说真的,把脑子里的念头全赶出去,就是现在(痛饮一大口)。明天你得机灵一点儿,你得去睡觉(痛饮一大口)!”快要到黎明时我才打了个盹儿,一个小时后带着酒意醒了过来,虽然不是让人动弹不了的酒意,却也十分厉害。我感觉脆弱而迟钝,身上有点儿闷热,也许还是有些酒醉未醒。我脚步蹒跚地走向玛戈的斯巴鲁汽车,一举一动活像个外星人,两条腿死活有些别扭。我可以暂时用着玛戈的这辆车,警方已经把我那辆悉心照顾的捷达车和手提电脑一块拿去检查了,他们保证只是走个程序,而我要驾车回家去取几件体面的衣服。
我家所在的小区停着三辆警方巡逻车,寥寥无几的几家邻居正拥在警车的周围,其中没有卡尔的身影,但有简·泰威尔和迈克,前者是一个女基督教徒,后者家里有试管受精生下的三胞胎,小家伙们今年三岁,分别名叫崔尼蒂、托弗、塔卢拉。(“光听这些名字我就讨厌他们。”艾米对于紧追流行风潮的种种行为都抱着严苛的态度,当我提到“艾米”本身就曾经是一个时髦的名字时,我的妻子却说“尼克,你知道我的名字是有出处的”,其实我压根儿不知道她在说些什么。)
简躲开我的目光遥遥地向我点了点头,迈克却在我下车时大步走了过来,“我很抱歉,需要我做什么的话请尽管开口,什么都行。今天早上我已经修剪过草坪了,因此你至少不用操心这一点。”
迈克和我轮流为小区里所有废弃的没收房产除草:春季的瓢泼大雨已经把一家家院子变成了茂密的丛林,吸引了不少浣熊进驻。浣熊们无处不在,深夜时分在垃圾堆里啃来啃去,还钻进住户的地下室,懒洋洋地躺在住户的门廊上,仿佛一只只闲散的家养宠物。除草似乎并没有赶走浣熊,但现在我们至少可以看见浣熊的身影了。
“谢谢,伙计,谢谢你。”我说。
“我妻子听到这个消息后就变得歇斯底里,真是抓狂了啊。”他说。
“听到这个消息我很抱歉,我得……”我说着指向自家的大门。
“她就坐在一旁,对着艾米的照片哭了又哭。”
毋庸置疑,就在这一夜之间,互联网上肯定已经冒出了上千张相关照片,专供迈克太太之类的女人发泄,但我对爱演狗血剧的人们并没有多少同情心。
“嘿,我正要问…
…”迈克开口道。我伸出手拍拍他的胳膊,又指了指自家的门口,仿佛正等着去办一件急事。没等迈克问出任何问题,我已经转身敲响了自家的房门。
贝拉斯克斯警员陪着我上楼到了自己的卧室,进了我自己的衣橱间,经过那个银色的方形礼盒,让我翻了翻自己的衣物。眼前这位梳着褐色长辫的年轻女警一定在暗自对我品头论足,当着她的面挑衣服让我感觉有些紧张,结果我胡乱拿了几件休闲裤加短袖衫,看上去一派商务休闲风格,仿佛要去参加某个大会。“当心爱的人失踪时,如何挑选适当的服饰呢?这只怕是一篇有趣的文章。”我暗自心想。这时我心中那个难以满足的作家又冒出了头,这个职业病简直没有办法改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