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芳踪难觅 尼克·邓恩 事发当日 (2)

母一样幸福美满。

不过话说回来,出版商给本期图书下的订单少得令人难以置信,让人不由得有些心慌。在20世纪80年代,《小魔女艾米》的新书首印数一般为十万册,现在却落到了区区一万册。相比之下,这次的新书发布会也没劲透了,压根儿不搭调。该虚拟人物一出生就是个早熟的六龄女童,现在是个而立之年却还一副娃娃腔的准新娘,你要怎么给她办宴会?(“哎呀,”艾米心道,“要是不合他的意,我那亲爱的未婚夫就会摇身变成一个牢骚鬼……”这句可是书里的原话——整本书从头到尾害得我想冲着艾米那傻气十足、冰清玉洁的私处狠狠挥上一拳。)该书是一部怀旧之作,目标买主是跟“小魔女艾米”一同成长的姑娘们,但我实在不觉得会有人想读那本书。当然,我倒是读过了,我祝该书一路好运……还不止祝了一次。兰德和玛丽贝思担心“小魔女艾米”的姻缘戳中了我的心窝,谁让他们的女儿还一直小姑独处呢。(“举例来说,我就不觉得姑娘们应该在三十五岁前结婚。”我的妈妈说道。话说回来,她自己嫁给我父亲时才二十三岁。)

我的父母总担心我会跟“小魔女艾米”闹别扭,他们总是告诉我不要从“小魔女艾米”身上挖掘深意,但我还是不禁注意到一点:每当我把某件事搞砸的时候,艾米却会交上一份漂亮的成绩单。我在十二岁时终于放弃了小提琴,艾米却在接下来的一本书里当上了音乐神童;(“哎呀,练小提琴是蛮辛苦,但要提高技艺必须吃得了苦!”书里说。)我在十六岁时为了与朋友一起去海滩度周末将青少年网球锦标赛抛到了九霄云外,艾米却认真投入了这项运动(“哎呀,我知道跟朋友们一起玩是多么有趣,但如果我缺席比赛的话,我自己和大家不都会失望吗”),这一点曾经气得我火冒三丈,但等我去了哈佛大学(艾米则又一次明智地选择了我父母的母校),我决定犯不着用这种事害自己烦心。我的父母乃是堂堂两位儿童心理学家,却选择了这种以退为进的形式向他们的孩子开炮,这件事不仅算得上糟糕,也堪称又傻又怪,还有几分荒唐。既然如此,那就这样吧。

这次新书发布会跟那本新书一样神经兮兮:宴会设在“联合广场”附近的“蓝夜”,这家灯影朦胧的沙龙摆设着靠背扶手椅和装饰艺术风格的镜子,意图是让顾客感觉自己恍然间变成了灵气十足的年轻人。侍者们一个个摆着装腔作势的微笑,手里举着托盘,端来一杯杯颤巍巍的杜松子马提尼;贪心的记者们则露出心知肚明的微笑,带着一副好酒量前来,先在发布会上喝上几杯免费的饮品,然后再动身去别处赶赴更大的甜头。

我的父母则手牵着手满屋子转,他们的爱情故事总是跟“小魔女艾米”交织在一起:二十五年来,他们夫妻合力创作了这部系列作品,称得上是相互的知音。他们还真的这么称呼对方,其实倒也有几分道理,因为我觉得他们确实是心心相印的知音,这一点我可以保证。身为他们的独生女儿,我毕竟已经琢磨他们很多年了。他们两个人之间没有什么不可调和的矛盾,没有解决不了的冲突,就像一对连体水母一样过着日子,总是本能地一张一合,毫无间隙地填补着彼此的空缺,心心相印在他们两个人身上显得并不困难。人们说来自破碎家庭的孩子颇为辛苦,可出身美满婚姻的孩子们不也面临着独有的挑战吗?

当然啦,那时我不得不坐在房间角落里的天鹅绒长椅上躲开屋里的噪音,好让一帮子郁郁寡欢的年轻实习生采访我——编辑们总支使这些实习生去打听一些边角料。

“请问看到艾米终于跟安迪结成了良缘,你的心情怎么样?你还没有结婚,对吧?”

该问题出自:

(a)一个羞羞答答、瞪大眼睛的男孩,他把一台笔记本电脑放在自己的斜挎包上。

(b)一名打扮得过于精致的妙龄女子,她长着一头十分顺滑的秀发,脚蹬一双招蜂引蝶的高跟鞋。

(c)一个热情饱满、带着文身的女孩,通身上下透着一股山地摇滚风,谁能料到这样摇滚风格的文身女孩居然对艾米格外感兴趣呢?

(d)以上诸位都问了这个问题。

答案:d

我:“喔,我很为艾米和安迪开心,我希望他们百年好合,哈哈。”

以下是我对所有问题的回答(排名不分先后):

“艾米身上某些品质确实取材于我,但也有一部分属于虚构。”

“目前我很享受单身,我的生活中没有‘巧匠安迪’!”

“不,我不认为艾米把男女之间的互动简单化了。”

“不,我不认为艾米的故事已经过时,我认为该系列是一部经典之作。”

“是的,我现在是单身,在我的生活中没有‘巧匠安迪’。”

“你问我为什么艾米是一名‘小魔女’,安迪却只是个‘巧匠’?嗯,难道你不知道许多厉害的杰出女性嫁给了平平凡凡的男人,嫁给了路人甲路人乙吗?不,我只是开个玩笑,别把这句话写进报道。”

“是的,我还单身。”

“是的,我的父母绝对算得上心心相印的知己。”

“是的,我希望自己也有这么一天。”

“是的,我还单身,浑蛋。”

我要把同样的问题答上一遍又一遍,还要假装这些问题令人深思——问问题的人也要假装这些问题令人深思。感谢上帝,幸好有免费酒吧给我们撑腰。

答完问题以后就再也没有人理睬我了,负责公关的女孩还假装那是一件妙事,说了一句“现在你总算有空好好开派对啦”!我闪身钻进那堆(人数寥寥的)人群,我的父母正在扮演着主人的角色接待四方来宾,他们两人的脸泛着红晕,兰德笑得龇牙咧嘴,看上去活像一头史前怪鱼,玛丽贝思则不停地点着头,看上去好似一只欢快啄米的小鸡,他们两个人十指交缠,互相把对方逗得哈哈大笑,互相让对方心醉神驰——这时我不由得想到:见鬼了,我真是寂寞呀。

我躲回家哭了一会儿。我马上就要满三十二岁了,这个年纪还不算老,尤其是在纽约,但问题是……我已经许多年没有对人动过真心了,因此,我怎么能遇到我爱的人,更别说爱到嫁给他的地步?我厌倦了不知良人是谁的日子,也厌倦了不知是否会得遇良人的日子。

我有许多已经结了婚的朋友,其中婚姻美满的算不上很多,但已婚的总数仍然不少。那寥寥几个婚姻幸福的朋友就像我的父母一样,他们想不明白我为什么仍然单身:这样一个聪明漂亮又好脾气的女孩,一个兴趣众多、热情满满的女孩,又有着酷酷的工作和温暖的家庭,怎么会没有伴呢。还有一点也别遮遮掩掩了吧——何况她还挺富有呢。他们一个个皱起眉头假装为我搜罗牵线搭桥的对象,可我们全都心知肚明找不出这样的对象,总之是找不出一个称心如意的对象来。我还知道,他们私底下偷偷觉得我有点儿毛病,有些阴暗面让我变得既难以对别人心满意足,也让人不太心满意足。

那些未能嫁娶到知己的已婚人士(也就是凑合着过日子的那帮已婚人士)则更是对单身的我嗤之以鼻:找个人嫁出去没那么困难,世上没有完美无缺的恋情……这帮家伙把云雨之欢当作任务勉强应付,把一起看电视当作夫妻对话,把丈夫一个人的唯唯诺诺当作夫妻间的相敬如宾(“是的,宝贝”

“好的,宝贝”)。“你告诉他怎么做他就怎么做,因为他懒得费神跟你斗嘴,”我想,“你一会儿要他往东,一会儿要他往西,这样只会让他觉得自己高人一等,要不然就让他积着一肚子怨气,总有一天他会跟年轻漂亮的女同事有一腿,那女人压根儿对他没什么要求,而那时你会真真正正地吓一大跳。”还是给我一个有点儿脾气的男人吧,要是我胡说八道的话,他会开口让我住嘴(但他也得有几分喜欢我的胡说八道)。不过话说回来,也别让我遇上一个总跟我找茬儿的男人,表面上两个人在互开玩笑,实际上两个人是在相互辱骂,当着朋友们的面一边翻白眼一边“顽皮”地斗嘴,巴不得把朋友拖到自己的一边,为自己撑腰——其实那些朋友才不在乎呢。那些糟糕的恋情一直把希望寄托在从未发生的奇迹上,口口声声地说:“这宗婚姻会变得美满无比,要是……”而且人们还感觉得到,“要是……”后面跟着的一串名单可比夫妻两人预想之中要长得多。

因此我明白,不肯凑合是有道理的,但明白这一点并不能让我的日子好过多少:到了周五晚上,朋友们一对对双宿双飞,我却待在家里独自对着一瓶酒,又给自己做了一顿大餐,告诉自己“一切都无可挑剔”,仿佛我在跟自己约会。我去了一个个聚会和一家家酒吧,带着满身香氛和满腔希望,好似一道不三不四的甜点一般游遍了整间屋。我跟善良英俊又聪明的男人们约会,那些男人从表面看来简直完美无缺,但他们让我觉得自己好像一脚踏进了异国,不得不费劲地为自己辩白,努力让他们领会我的意思。难道被人了解不正是恋情的重中之重吗?他懂我,她懂我,难道这不正是恋情中那句简简单单的魔咒吗?

于是表面看来完美无缺的男士让你受了整整一晚上的罪:你讲的笑话被会错了意,你的妙语连珠也无人回应。要不然的话,他也许明白过来你讲了一句俏皮话,但却不确定该怎么应付,只等稍后将它轻描淡写地处理掉。你又花了一个小时试图找到对方的心,认出对方的真容,你喝得有点儿过火,也努力得有点儿过火。后来你回家躺到冰冷的床上,心里想着“其实也还不坏”,于是到了最后,你的人生变成了一长串“也还不坏”。

可正当你在第七大道上买甜瓜片的时候,却偏偏遇上了尼克·邓恩。那时只听“啪”的一声,在电光火石之间,你们读懂了对方的心,认出了对方的真容;你们两个人十分合拍,珍惜的恰恰是同样一些事情(“不过只限一颗橄榄”),而且互相看透了对方。眨眼之间,你便望见了你们的未来:你们会窝在床上看书,会在星期天吃上几个华夫饼,会无缘无故放声大笑,他还会吻着你的唇。这白日梦中的一幕幕远远比“也还不坏”的生活要甜蜜得多,于是你明白自己再也无法回到“也还不坏”的生活里了。就在那眨眼之间,你心里想道:“

喔,这就是我的余生,它终于来到了我的面前。”

尼克·邓恩 事发当日

刚开始我待在厨房里等待警察,可是烧焦的茶壶冒出了一股苦味,蹿进我的喉咙里隐隐作痒,害得我动不动就要反胃,于是我走到前廊坐在最高一级台阶上,强令自己保持冷静。我一直在打艾米的手机,却一次又一次被转到了语音信箱,一次又一次听见她保证会回我电话。艾米回电话一向很及时,可是三个小时过去了,我已经给她留过五条留言,艾米却还没有打电话回来。

我也预料到她不会回电话。待会儿我会告诉警察,艾米绝不会扔下正煮着的茶壶离家出走,不会扔下敞开的大门,也不会扔下要熨的衣服。艾米做事有一股誓不罢休的劲头,她可不会半途而废,就算她认定自己并不喜欢肩上正扛着的这副担子(举例来说,比如她那个毛病多多的丈夫)。在我们去斐济海滩度蜜月的两个星期里,艾米的脾气已经初见端倪:当时我在一本接一本地消遣着惊悚小说,而她居然一口气把古里古怪的《奇鸟行状录》读了许多页,时不时嗤之以鼻地对我翻个白眼。自从艾米失了业,我们又搬回密苏里州以后,她的生活便一直绕着各种无休无止、无关紧要的家常琐事在转——她不会扔下那条裙子不熨的。

再说客厅里还有搏斗的痕迹。我已经预料到艾米不会回电话,我想要把事情推进到下一步。

眼下是一天中的黄金时刻,七月的天空万里无云,缓缓落山的夕阳仿佛一盏聚光灯一般照亮东方,将一切镀上了一层金色,万物显得富丽堂皇,好似一幅佛兰德画作。这时警察到了我家,整个场面看上去颇为悠闲:我一个人坐在前门的台阶上,一只鸟儿在树上高歌,两名警察施施然迈步出了汽车,仿佛他们正要顺路来逛逛社区里举办的一场野餐会。这是两个稚气未脱的毛头警察,大约二十多岁的模样,看上去空有一腔自信却缺了几分本事,一贯管些邻里杂事——要是哪家的青春少年不顾宵禁到处乱跑的话,他们倒挺会替不安的父母们宽宽心。其中一名西班牙裔女警把一头黑发编成了长长的辫子,一名黑人警察摆着海军陆战队员的站姿。话说回来,在我离开家乡的那些年里,迦太基多了些有色人种(其实也不算太多),但种族隔离的状况却仍然没有多少变化,我在日常生活中见到的有色人种往往是些出于职业原因到处走动的人,比如送货员、医护人员、邮政工人、警察。(“这个城市的白人气息太浓了,让人有点儿不舒服。”艾米曾经说过这么一句——可是当初在曼哈顿那座大熔炉里,她的朋友里面也只数得出一个非裔美国人。于是我指责她不过是想要拿少数族裔粉饰门面,用人家充当摆设罢了,我的说法可算是惹毛了她。)

“邓恩先生?我是贝拉斯克斯警员。”女警说道,“这位是里奥丹警员,你是在担心自己的妻子吗?”

里奥丹一边打量着眼前的道路一边吮着一块糖,我可以看到他的目光追随着一只飞鸟掠过了河面,随后他猛地掉转目光端详着我,那双抿起的嘴唇说明了一件事——此刻他眼中的我和其他人眼中的我一般无二。我长了一张看上去挺欠揍的面孔:本来好端端一个工薪阶层的爱尔兰小伙,看上去却十足是个靠信托基金过活的花花大少。为了少惹是非,我经常露出一抹微笑,但这招有时候压根儿不起作用。在大学时期,我甚至试过戴上一副带有透明镜片的假眼镜,借此扮出几分和蔼可亲的气质。“你知不知道,戴上这副眼镜你显得更讨打了?”玛戈说道。我赶紧扔掉了眼镜,又露出一抹微笑。

我招手示意警察们进屋,“请到家里来看看吧。”

两名警察走上台阶,每走一步都传来一阵皮带和枪发出的吱嘎声与哗啦声。我站在客厅门口,指了指屋里的一片狼藉。

“喔。”里奥丹警员边说边轻轻捏了捏指关节,看上去顿时打起了精神。

在饭厅的餐桌旁边,里奥丹与贝拉斯克斯一边在自己的座位上前倾着身子,一边开口问我一些问题:出事的是谁,在哪里出的事,拖了多长时间。他们两个人确确实实竖起了耳朵,这么说一点儿也没有夸张。两名警员避开我打了一通电话,里奥丹告诉我,总部方面已经为此案派出了刑警,看来我居然有幸得蒙警察局另眼相看了。

里奥丹第二次开口问我最近是否在小区附近见过陌生人,又第三次提醒我迦太基有一群四处转悠的流浪汉,这时电话铃响了起来,我疾步穿过房间接起了电话。

电话那头毫无疑问是个女声,“邓恩先生,这是‘康福山’养老院。”——是“康福山”养老院,我和玛戈把患了老年痴呆症的父亲就送到了那里。

“现在我不方便接电话,待会我会给你回电话。”我凶巴巴地说,随即挂断了电话。“康福山”养老院那群女工作人员让我很是看不顺眼,她们一个个不苟言笑,显得一点儿也不体贴。她们的工作又折磨人薪水又低,也许因此才从来没有笑过,也从来不说一句暖心的话。我知道我不该对她们发火,其实让我火冒三丈的是另一件事:我的母亲躺在九泉之下,父亲却一直在人世徘徊。

这个月

养老院的账单应该归玛戈料理,我敢肯定七月的账单归玛戈,但我也敢肯定她认定应该归我料理。我们已经干过这种事情,当时玛戈评论道,我们一定是一起下意识地忘了寄支票给养老院,其实我们两人真正想要忘掉的是我们的父亲。

我正把躲在隔壁空屋子里的那个陌生男子讲给里奥丹听,门铃却响了起来,听上去没有一丝异样,仿佛我正在等人送一份比萨饼外卖。

两名刑警带着一脸倦容进了屋,看上去已经忙了一天。又高又瘦的男刑警长着一张锥子脸,女刑警则丑得出奇——那可真是丑得骇人听闻、鬼哭狼嚎:一双丁点儿大的圆眼睛牢牢地钉在脸上,仿佛钉上了一对纽扣,脸上长着一只又长又歪的鼻子,皮肤上遍布着小疙瘩,又细又长的头发颜色好似一只灰兔。不过话说回来,我跟丑陋的女人倒是颇为亲近:把我抚养长大的三个女人都长着一张不太好看的面孔,也就是我的祖母、妈妈和姨妈,但她们个个聪明、善良且风趣,一个个都是坚韧的好女人。在我交往的女孩中(应该说在我认真交往的女孩中),艾米是第一个漂亮女孩。

丑女人先开了口,说出的一番话跟贝拉斯克斯警员小姐差不多,“邓恩先生?我是郎达·波尼,这是我的搭档吉姆·吉尔平刑警。据我们了解,您正在为尊夫人担忧。”

这时我的肚子咆哮了一声,声音大得让全场都能听见,但一干人纷纷做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

“我们要四处瞧一瞧,行吗,先生?”吉尔平说。他的双眼下耷拉着眼袋,一撇小胡子里夹杂着稀稀拉拉的白须,衬衫并不算皱,但穿戴在他身上却仿佛显得很皱,这位刑警看上去像是有股香烟和酸咖啡的味道,其实闻上去倒有些“黛而雅”香皂味。

我领着刑警们走几步到了客厅,又伸手指着屋里的一片狼藉。两名年轻警察正小心地跪在客厅里,仿佛在办什么要紧事,正等着别人悟到他们两人的重要性。波尼领着我走向饭厅的一张椅子,不再待在那一片搏斗的痕迹旁边,但仍然能够抬头望见那块地方。

郎达·波尼把里奥丹与贝拉斯克斯确认过的要点又问了一遍,一双专心致志的小眼睛一直凝视着我。吉尔平单膝着地蹲了下来,仔细审视着客厅。

“你有没有打过电话给朋友和家人,或者打给可能跟你妻子待在一起的人呢?”郎达·波尼问道。

“我……没有,目前还没有,我想我在等你们警察。”

“啊……”她露出了一缕微笑,“让我来猜一猜:家里的小祖宗。”

“什么?”

“你是家里的小祖宗。”

“我有一个孪生妹妹,你为什么这么说?”我感觉到波尼私下里对我有了一些看法。艾米最爱的一只花瓶正躺在地面上,倒是通身完好无损,一角靠着墙壁。这是一件结婚礼物,一件来自日本的杰作,每周清洁工来打扫我家时,艾米都把花瓶收到一边,生怕人家砸了花瓶。

“那只是我的一种猜测,关于你为什么会在这个关头等警察:你已经习惯了让别人来拿主意吧?!”波尼说,“我的弟弟就是这样,跟出生的顺序有关。”她边说边在记事本上龙飞凤舞地写了几个字。

“随你怎么说吧。”我恼火地耸耸肩,“你还要不要问问我的太阳星座,还是我们开始干正事呢?”

波尼和气地对我露出了一缕微笑,等待着。

“刚才我傻等了一会儿,是因为……我是说,她显然没有跟朋友在一起。”我边说边指着客厅里的一片狼藉。

“你在这里已经住了两年,对吧,邓恩先生?”她问道。

“九月份就满两年了。”

“从哪里搬来的呢?”

“纽约”。

“纽约市吗?”

“是的。”

这时她伸手指了指楼上,不吭声地征求着我的同意,于是我点点头跟在她的身后,吉尔平又跟在了我的身后。

“我在那里是个撰稿人。”我脱口而出。即使到了现在,即使回到家乡已经两年,我却仍然不乐意让别人认为我这辈子都一直窝在密苏里州。

波尼说:“听上去令人印象深刻。”

吉尔平说:“那你写些什么?”

我顺着自己上楼梯的节奏说开了:“当时我为一本杂志写作(这时上了一级台阶),为一本男性杂志(上了一级台阶)写一些关于流行文化的文章(这时又上了一级台阶)。”到了最上面一层台阶,我转身看见吉尔平正掉头回望着客厅。

“流行文化吗?”他迈步上了楼梯,边走边喊,“那究竟是些什么玩意儿?”

“流行文化嘛。”我开口说道,这时我们已经走到楼梯的顶端,波尼正在等我们,“电影、电视、音乐,嗯,不过你知道,不是什么阳春白雪的高雅艺术。”话一出口,我不禁打了个寒噤,“阳春白雪?”这是什么话,我这口吻还真是盛气凌人哪,人家两个乡巴佬只怕得靠我把阳春白雪的英文好好诠释一番,把属于东海岸的高雅英文解读成中西部地区的乡土语言呢。

“她是个影迷。”吉尔平说着指向波尼,波尼点了点头,表示他没说错。

“现在我在市中心开了一家酒吧,名字叫作‘酒吧’。”我又补了一句。“我还在一所两年制专科学校教书呢。”我暗自心想。不过如果再补上这么一句话显得有点儿欲盖弥彰,再说我又不是在与姑娘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