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他可是在长安就听到了,戚琢玉几乎凭借一己之力差点就摧毁了整个人间。

这么牛逼的大腿,他,六皇子,李朝风!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个小弟,他是当定了!

六皇子继续狗腿的毛遂自荐:“你看啊堂哥,你将来不是魔尊吗,像你这样的反派头头,刚好就缺我这么一条拉风的魔兽坐骑,怎么样?其实我感觉要不你把我的皮肤弄成那种白色中夹杂着一点金色的颜色的狗如何,不过会不会看起来太像正派神兽了?要不然还是弄成黑色咋样,我觉得我的狗毛坐起来还是蛮舒服的,你要不要试试看……”

一人一狗就这么朝着魔域走去。

戚琢玉被他吵得暴躁起来,踹了他一脚。

“闭嘴。变成狗。”

“诶等等堂哥——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翻译:诶我草!很熟悉!我他妈怎么又变成狗了!很熟悉!我他妈怎么又变成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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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宗六十一年,混沌海魔域中的十二个魔族经过漫长的战争与内斗,终于迎来了新的统治者。

十二块魔族领地被合并成一块,由新晋的魔尊统一管理。

魔尊刚上位短短不到数月,残暴凶狠的名声就彻底传开,名讳甚至都能止小儿夜啼。

他在魔族南征北战,从无任何败绩,起初还有不服他的魔族,后来不服他的魔族隔天就被他连魔带骨灰的扬了,从此就再也没有魔族敢违抗他的命令。

可以说是将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把提出问题的人解决了这一简单粗暴的管理手段贯彻落实到了极致。

除此之外,魔尊从没有任何亲近的下属,也没有任何青睐的女子,多年来更不曾见他娶过任何妃子。

每天不是在干架,就是在干架的路上。

跟随他的也只有一头看起来凶残至极,嗜血狂杀的地狱魔犬。通体玄黑,只有四脚踏着雷电的雪色,如乌云盖雪,魔力澎湃的毛发中夹杂着丝丝金色咒文,威猛高大,几乎比肩上古妖兽。

主仆俩一个赛一个的可怖。

没过几年就彻底在魔域站稳了脚跟,彻底的成为了这三界之中唯一一位魔尊。

关于这个新晋的魔尊,不管是人族还是魔族,甚至连神族都有着他的传说。

传闻他并不是纯血统的魔族,而是人魔混血。

也有传闻说他在统一魔族之前,曾经是一个极为有名的修士。

更有传闻,说他还在人间的时候。

其实娶了一个凡人作为他的道侣。

那凡人生的平平无奇,修为也平平无奇。

不知道怎么就入了魔尊的眼,在人间时就将他看得跟眼珠子一样珍贵,性子也被养得骄纵任性。连人间长安的三岁孩童都曾听说过魔尊这凡人道侣蛮横的名声。

有人说,魔尊这些年南征北战,其实就是在寻找着凡人的神魂。

他上穷碧落,下幽州黄泉,翻遍无数奇珍异宝,终于在一则上古卷宗之内看到了起死回生的禁术。

当然,传闻也只是传闻。

时间已经过去两百年之久,再多的爱恨情仇与恩怨纠纷,也随着岁月的流逝,成为薄薄的几页野史传说。

现如今,三界最紧要,最热闹,也是最受关注的一件大事。

那就是白玉京足足闭关了两百年的那位太子殿下,马上就要出关了!

说起这位太子殿下,在三界中的传闻也不必那位魔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