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观音院黛玉险遭掳

却说黛玉选定的哪家观音院,虽说并不在京城之内,却因为环境清幽,景致宜人,却也香火旺盛,一些富家小姐太太也时常去哪里烧香还愿。一大早,晴雯便和雪雁侍候着黛玉沐浴更衣,鸳鸯与琥珀也忙着替贾母收拾着,水澄早已备好车桥马匹候在门口,紫鹃和王府的管家水星及几个王府的侍卫,早已去寺庙里等着了。待收拾好一切,水澄亲自骑着马在黛玉的轿辇边护送着,贾母和黛玉坐在一起,这是黛玉的一片孝顺之心,贾母也不放心黛玉一个人在轿里,虽说有水澄亲自守护,所以便答应了黛玉的哀求。

这一天正是观音的诞辰之日,前去观音院进香许愿的香客特别多,一路上挨挨挤挤,接踵摩肩,走走停停,走了好长一段时间,才到达观音院。只因这观音院乃是唐时太宗皇帝所建,乃是一大名胜古刹,所以前来礼拜之人特别多,除了一些达官贵人,更有许多平民百姓,其中尤以妇女居多,据说这观音院中有一尊送子观音,特别的灵验。到达寺庙门口,主持听说忠勇亲王及王妃来到,连忙接了出来。水澄下了马,亲自将黛玉与贾母扶了出来,主持双手合十:“阿弥陀佛!王爷与王妃亲自莅临比适敝寺,真正令敝寺蓬荜生辉!”水澄淡淡一笑,他自小习武,对于神佛之类并不在意,这次来观音院,也只不过是为了黛玉与贾母的安危。对于贾母与黛玉而言,这次观音院之行,是必须的。

主持率领僧众将水澄黛玉等迎了进去,只见殿内香烟缭绕,观音大士的塑像身披红绸,钟声轰鸣,佛乐悠扬。水澄小心翼翼地扶着黛玉,另一边,鸳鸯及晴雯也扶着贾母,在观音大士的塑像前跪了下来,两人均是虔心膜拜。水澄不过是随性而已,他从方才见到这寺院的主持开始,就始终觉得这里很不平静,很不安全。他知道此时决不能掉以轻心,而此刻如送黛玉及贾母回去,也是非常的危险,还不如既来之则安之,以静制动,方为上策。待得礼拜完毕,黛玉与贾母站起身来,主持又过来请贵人去后面的禅院参观,并随意用些素斋。水澄扶着黛玉,缓慢地跟在主持的身后,借着替黛玉整理衣襟,他回头看了看,只见凌风与卫若兰还有几个侍卫均都紧紧地跟在后面。他心里不禁暗自点了点头,这凌风果然心思缜密。想到这里,他计上心头,悄悄将自己袍服上所镶嵌的一颗珍珠暗中用力扯了下来,趁众人只顾欣赏四周的物事,运起内力,将手中珍珠弹向凌风。却说凌风自进了观音院之后,总觉得这寺庙的僧人都不似真正的出家人,尤其是这观音院的正殿,感觉四处无不阴气森森的,到处都充斥着一股杀气。如今又见自家王爷也是一副万分谨慎的样子,便多加了十二分的戒备,并悄悄冲身旁的卫若兰递了个颜色,卫若兰会意地点了点头。凌风冷不防看见一样物事飞快地射向自己,耳边同时响起水澄的声音:“你拿去交给门外候着的红樱,让她给王妃买点吃的。”水澄是用的腹音功向凌风传递的信息,所以,唯有凌风一人听得到。凌风听完之后,先是一愣,紧接着立刻反应过来。因为这一日他们护送黛玉等前来进香,可是红樱并没有跟来。就算是红樱也来了,王爷也绝不会让她候在门外的。王爷传给自己这句话的意思,虽然表面听上去十分矛盾,可是分明另有其意。想到这里,他抬头看了看四周,只见周围除了进香的妇女之外,便是四散分开的和尚。但是,这些和尚一个个看上去都贼眉鼠目,其中有些还目露凶光,不怀好意。他暗中对旁边的卫若兰耳语道:“你我分开行动。你带人从左边偏殿包抄,将那些和尚全都解决了,我带人从右边去,两边夹攻,以防不测。”卫若兰点了点头。两人依计而行,各自行动开去。

这边水澄扶着黛玉,慢慢地随那主持和尚来到观音院的后殿,水澄隐隐嗅到一股淡淡的血腥之气。黛玉也感到这观音院有些异样,她也闻到了那若有若无的腥气,不由皱着眉:“好端端的观音院,因何有这血腥之气?”前面带路的主持和尚猛然一惊,连忙回头解释道:“想是居住在寺庙附近的人家那里飘过来的…”口里一边说着,眼里的慌乱之意那里掩饰得了。水澄正欲出言反驳,就听见后面传来一声怒喝:“居住在寺庙附近的人家那里飘过来的?简直是胡编乱造!”水澄回过头,只见贾母怒气冲冲地拄着龙头拐杖,在鸳鸯的搀扶下,快步赶了过来。“老夫人何出此言?”“哼!你别当我们是今儿才来这里。”贾母怒不可遏…。

贾母几步赶了上去,紧紧地盯着那经过伪装了的主持和尚的人:“这观音院周围五十里之内,并没有一户人家居住。再有,你虽然穿着主持的袈裟,为何你头顶上的香疤却像是前几天才点上去的,哪家寺院有这样规矩?还有,谁都知道这观音院乃是佛家寺院,今天也没有人在这庙里用膳,更别说动什么荤腥。那血腥味,我看根本不是其他的,分明是你在我们来这之前,就先害了这观音院一寺僧人的性命…”黛玉闻言大惊,脸色顿时苍白如纸。“哼!没想到被你这老太婆识破了我家主子的计谋。不过没关系,你以为你们还出得去吗!?”撕开了脸上的人皮面具,露出了“主持”真正的面目。“是你…!”水澄大惊,既然是他假扮的主持,那么这背后主谋便不言而喻了。“澄哥哥

,他是…?”“他就是忠顺王府的管家,水湛最信任的手下之一,江湖上臭名远扬的花蝴蝶-----秦歌。”水澄沉声道。他知道,这秦歌不但生性卑鄙阴毒,而且尤其喜欢四处摘花。而他每次虏获的人,不但都是年轻女子,而且大多是未婚的美貌少女。他每次将掳来的少女绑在树上,割破她们的手臂,以获取她们最美好的血液,他喜欢少女血液芬芳的味道,他每个月都要喝几碗这样的血液,一方面保持他那俊美不凡的美貌,一方面好不断提升所修炼之功的功力。这还不算,他喝了她们的血液之后,还要将她们恣意凌辱一番,直待他自己尽兴之后,他就将她们买入烟花之地。因为他投靠了忠顺王府,所以,那些地方官都唯有忍气吞声,而小民百姓则更不敢再继续告状了。

就见这秦歌眼睛直色迷迷地落在了黛玉的身上,又见他不无遗憾继续道:“可惜啊!这么美丽脱俗的美人儿,可惜已经嫁人了。否则,她身上的血液足以让我长生不老,青春永驻。这么出众的人儿,若是日日伴在身边,真是快活似神仙啊!哈哈哈哈哈~!”声音强调大胆又放肆。黛玉本就怀有身孕,又受此惊吓,经不住腹内阵阵隐痛起来,动了胎气。水澄与贾母心里均是一痛:“玉儿…”正在关键时刻,卫若兰与凌风领着众侍卫赶了过来。“王爷,寺庙内各处均已肃清。”凌风禀道。“做得好!”水澄暂时松了口气。“若兰,凌风,抓住贼首,碎尸万段!”水澄面色一沉。“遵命!”众侍卫顿时冲过去将秦歌围在了核心。秦歌毫不在意地仰首狂笑,他可不是中看不中用的主儿,就见他脱下身上的袈裟,水澄见了他里面穿的衣服,不由有些担心。便下令道:“他身上穿得是软猬甲,那软猬甲是刀枪不入的,还有,你们要谨防他身上的软猬甲有毒!”凌风与卫若兰心里一惊,暗自佩服自家王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