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见

来到旧城已经是阳春三月,阳光明媚,鸟语花香。一片美好得不能再美好的景象。春风吹来气息,跟很多年前一样,浓厚却不失清新。

在来旧城之前,我收到了凯的请柬,是他托小萱交给我的。请柬照片上的他穿着一身笔挺的淡蓝色西装,身边的新娘手捧鲜花,一袭白色婚纱如同开满百合的山坡。她小鸟依人地靠在凯的身上,脸上的笑容不用看也知道是多么幸福美好,当然,凯的脸上,也绽放着我许久未见的笑容。

已经三年了。我告诉自己,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了,我今天来,不就是为了做个了断吗?或者说,只是为了给我这三年莫名其妙的等待画下一个糟糕的句点,顺便给这对新人一些来自心里的祝福。

旧城还是和以前一样,弥漫着浓厚的古城气息,古老的城墙随处可见,就连很多街边商店都是古香古色,如同脱离了这个现代化机器操控的时代。踏上凹凸不平的青石板路,也依然觉得有些硌脚,所以没走多远我就停下来靠在古老的墙壁上歇会,顺便拿出随身携带的相机拍几张下期杂志专栏的插图。

不知不觉,已经是正午。阳光从巷子上面笔直的落下来,把阴凉的巷子照得金光闪闪。细小的尘埃在空气中欢快地跳着舞,如同舞台上滑稽的小丑矮人。

凭借着多年前的记忆,我竟然幸运地穿过了那些规格一致的大街小巷,没有多走一丁点冤枉路便来到了那家咖啡店。更幸运的是,咖啡店的老板竟然还记得我,还十分客气地说今天的咖啡他请。我不好意思地笑笑,在窗户边的位子上坐了下来。

虽然几年时间过去了,店内的格局似乎也没什么变化,不过是翻新了装潢,看上去没有以前那么陈旧。不过话说回来,旧城一直和它的名字一样,保持着守旧的风格和心态,泰然安稳的随着时间的脚步走,没有跟着这个时代随波逐流。

中午店里的客人不是很多,两对情侣有说有笑,一桌小屁孩在玩塔罗牌,还有我这只可怜兮兮的单身狗。老板放下咖啡,索性在我对面坐了下来,笑道:“难得你还记得这家店。”我也笑了笑,说:“难得你也还记得我。”老板似乎是想到了什么,笑得更加灿烂了,摇头晃脑地说:“说实话,想忘记也难!要知道,我店里就发生过那么一件让我记忆犹新的事儿!”他说完,我的笑容死在了脸上,于是端起咖啡喝了一口,掩饰心里对那件事情的排斥。对他和当时的我来说,那或许是一件很甜蜜的事情,但对现在的我而言,那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讽刺。

老板尴尬地笑了笑,没再说话。

五年前?还是六年前?我已经记不清了,因为独自生活的我已经懒得去关注时间的流动,浑浑噩噩的,如同生了锈的机器人。时间对我来说,已经没那么重要了。

那天也是这样的天气,我还记得那时店门口的杜鹃正好开了,从门口走过的时候我还不由自主的多欣赏了一小会儿,最后还是在凯的催促下才依依不舍地走进店里。那时的老板看上去不过二十出头,或许更小,留着当时很流行的长刘海,搭上一张人畜无害的小脸儿,整个一异次元少年。

我们俩在我现在的位子上坐了下来,点了咖啡便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那是我第一次来旧城,还是被凯骗来的。他说要带我去一个人间仙境,下了火车我才知道我穿越回了明朝;我笑他措辞不当,他说我尖酸刻薄。当时,店外的巷子里出现了一个卖原味米果的老人,佝偻着背挑着两麻袋长长的白色米果,但脚步极其轻快,而且喊的号子也特别响亮。那时的我没吃过那种新鲜玩意儿,吵着嚷着要凯给我买过来,他宠溺地笑着揉我的头发,然后跑了出去。不一会儿,他提着一大袋米果进来了,一脸神秘地笑着走到我跟前把米果递给我,然后变戏法似的从后面变出了一束玫瑰,嘴里还小孩儿似的喊着“当当当当”。

在示爱这条路上,绝大多数的男人都难免会落入俗套,鲜花项链或者名牌钻戒,但对另一半来说却很受用,我也不例外。我欣喜地接过他手里的玫瑰,甚至还凑到鼻子底下闻了闻,一脸小女人的幸福模样。店里其他的客人都看着我们俩,一时间我和他都羞红了脸,低着头没再说话。几秒种后,店里的音乐被换成了蔡依林的《今天你要嫁给我》,吓得我手一抖,杯子里的咖啡都洒了出来。老板坐在柜台里一边看着书一边跟着哼,完全没看到我们两个人一副找地缝的窘样。

现在回忆起来,我仍然觉得有些难堪,所以一直低着头,眼睛像是被定住了一般盯着咖啡杯里倒映出来的自己。这张脸,就连我自己都觉得有些陌生了。店门上面的风铃轻快地响了起来,老板站起身去招呼客人。不一会儿,一个男人坐在了我对面的位子上,说了句:“好久不见!”

其实,很多人之所以表面上过得很好但心里却千疮百孔,是因为他不仅作,而且还矫情。就像我,明明可以把请柬随手丢进垃圾桶但却没有,明明可以装作不知道他要结婚的消息但却还是硬着头皮跑了过来,明明心里想着他却不敢抬头看他一眼,明明可以找一个能够让自己幸福的人但却死守着这一棵已经被别人圈起来的大树。如果此时此

刻要用一个词来形容我现在的心情,我想,犯贱再适合不过。对,一种犯贱的心情!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