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有人背,那恭敬不如从命,只不过总有那么些人会议论纷纷。也是,夜里被二爷这么堂而皇之的背回府,想不被人说?恐怕很难吧。
不过,我像是那种会在意流言蜚语的人么?当然,一点都没在意过,该怎么样生活还是怎么样生活。
流言蜚语终究不过是人家茶余饭后的话题罢了,就跟八卦一样,久了,再提也就没意思了。更何况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又没和二爷同框过,所以,那所谓的流言蜚语,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可,白天不同框,并不代表夜里不同框呀,就好比现在,又在婆婆的面摊上吃面了。为什么说是又在呢?因为自打上次的事情过后,我每偷溜出来吃面就会遇到二爷一次,就像是刻意等在那里一样。
“二爷,您故意的吧?”看着眼前摆着两碗刚出锅的热腾腾的面,我就晓得二爷是算准了时间的。
“谈不上故意。”二爷伸手拿了筷子,“吃吧。”
我林静好一不会跟钱过不去,二不会跟吃过不去,既有钱花又有东西吃,那便是最理想的生活状态。而跟二爷一起吃东西,除了吃,更多的还是有一句没一句的聊。
作为一个合格的贼,最该具备的东西就是守口如瓶。可一摊上二爷,所谓的守口如瓶也就变得没那么重要了。因为,二爷也是个守口如瓶的人,不然他早揭穿我了不是么?
“其实我觉得我并不合格,因为老祖宗记载过的传奇我一样都没遇到过。”真是三句话不离老本行,说着说着又扯到倒斗,只不过我讲得十分隐晦,好在二爷听得懂我在说什么,只不过听完以后又会是一堆劝诫。
“姑娘家,何必要走这条路呢?”
“爹失踪,娘重病,治病是需要钱…二爷,很多时候不是自己愿意去那么做,而是被现实给逼的。”我放下筷子,双手合十,这些记忆对我来说并不是件好事,可有时候想起来还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说白了,不管在什么时代,做这些都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但总比卖身给人当小妾葬送一生要来得强。”
卖身给人做妾这种说法二爷是听得懂的,但实际上在我出生的那个年代,这种把自己卖了作践自己的人有个统一的名词,叫做小三。
既然都不光彩,那我干嘛不去当个贼?最起码贼这个称呼可比小三来得好听啊。
“没想过金盆洗手?”
“都死到尸骨无存了还怎么洗手?”我打趣到,“唉,如果没死的话,回家后还可以去唱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