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电梯门缓缓关上,齐筝看到的,都是沈总挺直的背影。

微微的颤动并没有影响她的优雅和美丽,齐筝回到窗边,看着沈之冰走出大楼,走向那辆一直在等她的轿车。

沈之冰打开车门,在将要上车前突然转身往上看。齐筝不知道她有没有看见自己,但她还是情不自禁开口,轻轻说了句,再见。

再见,不是再也不见,而是希望再次见面的时候,我们会不一样。

沈之冰第二天下午就飞回了海城,她已经压缩了一周的工作,下周是不能再放松了。她走的时候,发了消息跟齐筝告别。

齐筝没去送她,在商学院后门的汉堡店坐了一下午。

黎允珊找到她的时候,看见齐筝桌上还剩半个汉堡,都冷透了。

“在这里耗一下午,就吃了这么点?”

齐筝起身去买了两杯热饮,又买了份刚炸出来的薯条。

“突然想来坐坐而已,不一定是因为很饿。”

黎允珊昨天就看出齐筝情绪有点不对,以为是累了,后来想想又觉得不太像,今天还是给她打了电话。

结果到这里一看,果然不是很对劲。

“是昨天阿moon没有事先告诉你就组织了party让你不高兴了?”

齐筝摇头:“她一番好意,我怎么会不开心。”

她只是,更直观地感受到了她和很多人之间的差距。

和谁有差距都无所谓,可是偏偏她跟沈之冰的差距最大。那是她想要牵手并肩的人,她想和她平等相爱。

思绪又回到昨晚,自从沈之冰走后,齐筝很累但睡不好。迷迷糊糊做了一整夜的梦,梦里全是她跟沈总相处的点滴,揪心的痛,会心的笑,还有丝丝的甜,以及梦醒后无奈的惆怅。

黎允珊见她意兴阑珊的样子,也不好多问,直觉齐筝是昨晚发生了什么事才会变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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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沐云上星期约人打球不小心崴了脚,今晚的商宴便让连傲一个人去。她不像别的豪门太太那样,总是紧跟着老公,她对连傲基本是放养状态。

待在家里和美国朋友电话聊天显然比去那无聊又满是虚伪的宴会有趣得多,主要还是因为她事先就知道沈之冰不会去,那就更没好戏看了。

“amy,你说的那个阿moon是什么来头?”

“你记性怎么变差了?有阵子你不是也很喜欢买收藏品吗?回国前你买了她的几件雕塑,现在还放在我家呢。”

林沐云记起是有这么件事,但她也不过是跟风买的,对于艺术鉴赏,她没太多天赋。那时候阿moon作为新锐艺术家刚刚在美东崭露头角,她当然不会错过这个机会。

随手买几件新艺术家的作品,说不定哪天就暴涨了呢。

回国匆忙,这些藏品也非她真爱,将来放在美国出售更方便,索性就寄放在朋友家里。

时间久了,还真是不记得了。

“她是美国长大的华裔,中文名叫庄沐晴。家里长辈应该都是做生意的,不过产业不算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