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岛”度过的第一个夜晚,也挺不平静的。
那天从海滩回去,大白天睡了一觉。
这一觉睡得舒服,睡到了傍晚。
傍晚醒过来的时候打开窗户看天,粉紫色的夕阳,美得我觉得这都不是人间了。
正享受美景呢,结果又看见了那个飞不高的破风筝。
我关了窗,眼不见心不烦。
在光线逐渐暗下去的房间里发了会儿呆,然后开灯,打开背包找出了笔记本和钢笔。
我平时写稿都是电脑打字,噼里啪啦,手速和脑速同时在线的时候效率非常高,但也有两者都不在线的时候,而且这种情况居多。
这次出来,我打算返璞归真,用纸笔写最后一章,总觉得这样效果可能更好。
最后一个章节,预计一万字,给主角一个圆满的交待——他的圆满就是死。
在这个故事里,主角的死才是最完美的谢幕,是给肮脏生活的一记重拳,所以他的死法必须深刻富有力量。
我坐在桌前,眼前很快就浮现出了主角的形象。
他的长相对我来说具体又模糊,我在创造这个角色的时候,知道他眉眼应该什么样,知道他身高多少体重多少,也知道他背上有几道伤疤,但绝对不会代入生活中任何一个真实存在的人,那样会让我写不下去。
我的主角,就是最牛逼的,是现实生活里根本不会存在的英雄。
写了一段,二百来字,手酸了。
人真的是会退化的,以前上学那会儿,考试作文八百字,手写完也就甩甩就好了,现在矫情得要死,二百字就累死累活不干了。
我反复重读那二百字,觉得还算满意,今天的工作到此结束。
如果我的编辑知道我一天就写了二百字,可能会打算拉着我同归于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