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再说明一下:那是2009年初,那个时候,新婚姻法没有出台,甚至房子按揭都不普遍。很多当地居民买房都是一次性付清的。
所以,那个时候,根本就没有房产证加名啊之类的说法,甚至连房产证都不用看,毕竟结婚是大事,小地方人也淳朴,没现在这么动不动就拉出法律搞算计。那时候,看了房子,布置了婚房,就自然而然是儿子媳妇住进去了。
不过,很不巧,她遇到了“不正常”的人。
也就是,所谓的极品。
坦白说,她的婆家,是无论哪个女的遇到,都会胸痛气闷兼抓狂的。
那,是一个万丈深渊。
为了以后的叙述方便,我给她老公取个名字吧,就叫胡健吧。除了身体健康,其他全部一塌糊涂。
好,接着说胡健哪个万丈深渊的家。
应宣丽的要求,胡健家准备了婚房,给他们结婚。
大张旗鼓拍了各种造型的婚纱照,硕大的相框挂在墙头,不可谓不隆重。
那个时候,我刚好远在成都读研,一来一回四天的路程,请假回去实在不现实,她很体贴且大气,直接让我不用去了,红包都不用包了,以后跟我相抵就行,反正咱姐妹不虚这些。
我想想也有理。
所以等我去探她时,已经是那年的寒假了。
我看了她的婚房,还是觉得不错的。心里为她踏实而幸福着。或许,一个女人,能让一个男人娶你,并迎你做一间房子乃至一个家的女主人,便是一种成人的幸福吧?更何况,那个时候,她的肚里,还有一个宝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