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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說,如果不竭盡全力去處理它的話,這字跡能在人身上留好幾天。

易傾看看自己手背上的“簽名”,又看看咬著筆蓋和她對視的沈昂,沉默三秒後,決定原諒他的所作所為。

“那你也在我身上寫一個吧,”沈昂像玩上癮瞭似的把筆遞給易傾,展開雙臂,“寫哪裡都行,都隨你。”

易傾的視線控制不住地往他腰腹間瞟瞭瞟,以周一早上起床準備上班的毅力控制自己開口說:“……手上就好。”

沈昂聽話地把手交瞭出來。

易傾想瞭想,在他手心裡寫瞭一個易,又寫瞭一個傾。

她剛剛落下最後一筆,沈昂就立刻收緊五指,一邊笑一邊說:“把這個易傾關起來。”

易傾樂出瞭聲,伸手去拿沈昂手裡的筆蓋:“小學生嗎你。”

沈昂握著筆蓋的那隻手立刻往後一縮:“我剛咬過的,有口水。”

易傾好笑地把沒帽的筆給他:“那以後我的東西隻要你咬上一口,就都變成你的瞭是吧?”

她本意是開玩笑,但沈昂問得特別認真:“真的可以咬一口決定歸屬權嗎?”

易傾很無奈:“沈昂,你要是看上我傢裡什麼東西,直接說就可以瞭。”

沈昂笑瞭一下,神神秘秘地問:“什、麼、東、西都可以嗎?”

前四個字咬得一字一頓,特別強調。

於是易傾也很謹慎地思考瞭五秒鐘,才道:“可以吧,但別真的咬啊,說就是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