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打工人,面对老板,主打的就是一个有求必应。
应晴想起今天临走前,挂好的那条黄裙子,也许明天有用武之地。
不过,何人可其实对她的这身穿搭很满意。
过去他的那些女朋友,没回来公司,就像生怕别人不知道她们是来谈恋爱的一样!
高跟鞋、高颅顶,各种旖旎飘逸的吊带裙,裹挟着各式各样的香水味。
进来之后还要各种撒娇买癡,一会儿故意扭捏说饮料瓶打不开,一会儿到了饭点儿又挑剔食堂的饭菜不好吃,何人可只能让秘书帮忙点外卖。
何人可其实不太喜欢在工作的场合,被人指摘不敬业。
工作性,是他的第一属性。
纵然他是河豚的ceo,他也从来没有要在自己公司秀恩爱的想法。
那些高调的女生,再美豔,在河豚楼下的闸机来回穿梭超过两次,他就不喜欢了。
“不必,这样挺好。”
何人可道。
对于何人可的一会儿东一会儿西,她也没计较。
你是老板,你说了算呗。
倒是,何人可怕被应晴看出自己的心思,补充了句:“那些衣服,你穿不好看!还是这样,更是适合你。”
应晴听了,有些生气。
按何人可的意思,她就只配穿499的衣服呗。
那,那天他又非拉自己去买5万块的衣服,逼她把钱扔水里吗?
想到这儿,应晴直接切入正题。
“何总,既然您官宣了我做你女朋友。那5万块钱,我能不还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