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到的那个案子的四个罪犯也是那样的心思。

一样的情况, 相差巨大的时间。

邱複还没杀人抛尸。

要知道,对方是离开都要清理指纹痕迹的人, 为什麽不处理尸体呢?

除非一切都是借口,一切都是僞装, 为了掩藏下面更加罪恶的目的。

提前控制,是避免这件事出现纰漏。

而且假设是为了身体器官,那这一切,就串联起来了。

一切就……合理了。

当然,这是叶桑桑的假设。

可有了想法,那就可以当做一条线索查。

猜测是猜测,叶桑桑还想到还有一个问题。

她从对方包里拿出来的小东西,当时她醒来后被问口供时,蒋丽是说过,那是自制子弹。

他不知道哪儿弄来的黄铜子弹,所以叶桑桑看到是黄铜色金属质地的东西。

这东西是这起案子被认定抢劫杀人案的重要东西。

因为包里藏着的东西,明显代表他们还想做下恶性案件。

比如去抢劫金店、运钞车这种案子。

缺钱,可能是他们手里的武器不够,他们想得到一笔钱购买武器。

他们有四个人,最少需要两把武器,抢到钱他们或许就能从一些渠道获得武器。

叶桑桑就猜测过,他们可能是想干一笔大的,随后各自散去改名换姓藏匿起来生活。

思索完毕后,叶桑桑在想,是不是自己想得太过于複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