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绯见他半晌沉默不语,觉得自己够“仁至义尽”了,在瞌睡虫死命的引诱下,耐性告罄,随手把这个烫手山芋扔给她奶奶:“奶奶,你负责摆平他,我撑不住了。”
“这孩子大概累垮了。”由台北回到南投,一趟路几乎走了二十四小时,和坐一趟飞机到美国差不多时间,不垮才怪。
“嗯。”龙骧有同感。“她推了老远的车,非常的了不起。”
他从不轻易夸奖人,尤其是女孩子,殊是难能可贵。
要不是看在那辆破车的分上,单凭丁绯那艳丽无双的外表和魔鬼也惊艳的身材,他是绝不会让她靠近一步的。
他如此鄙视美艳绝伦又易带给男人无限遐想的“霸”妹,其实是无可厚非。自古以来这类的女子和“良家妇女”一词,根本沾不上边。这也难怪他会有这种先入为主的不正确观念。
破例让了绯上车后,他才发现,她的言谈举止之间气质斐然,和给人的既定印象相去十万八千里远。他生平头一遭看人走眼,而且还是个女人,实在有跌破眼镜的错愕之感。
“和她相处久了,你自然能发觉那孩子与众不同的优点。”老奶奶犀利洞烛的眼睛黯了黯,似有遗憾。
光芒万丈的外表,美则美矣,却席卷地掩盖了一个人的内在光华,说来本末倒置的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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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三更,天际亮着弯弯新月。
一条高壮的黑影,走进丁绯的房间。屋子里是漆黑一片,因为高挂的窗帘挡住了薄薄的月光。
来人似乎极为熟悉斗室的一切摆设,大方地脱掉外衣后,笔直走向床铺。
是错觉吗?有人。
即使睡得再沉再困,丁绯先天灵敏锐利的警觉性,在感觉到意图不明的外来客闯入时,她雷达般的耳朵便分秒不差,自然而然地竖起。
咚!是皮鞋落地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