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

她得意扬扬地如数家珍。「原则一:四十岁以前不结婚。原则二:不谈一百次恋爱不结婚。原则三:不赚到五十亿不结婚。」

闻言为之失笑的郑夕问不得不佩服她的推托能力。「很伟大的原则,不过太伟大的原则往往会夭折。」

「你说什麽,你敢瞧不起我的原则?」好呀!杀无赦。

「我欣赏你的原则,但是不敢苟同。」她一定会结婚,在三十岁以前。

或许应该说在二十七岁这年。

「你……算了,不希罕你的了解,死气沉沉的人只适合住坟场。」与死人为伍,半夜凑四脚搓麻将。

他惩罚地咬了她一口。

「啊!你干麽……」可恶,他太贼了,她几时如此春光外露?

「我饿了。」而她是最入口的佳肴。

也对,昨夜就没进食了。她用脚踢了踢他,「去弄个三明治来裹腹,冰箱里应该还有土司。」

「你叫我去?」有没有搞错,他蓄势待发的元凶正饿著。

「不然要我自己去吗?你别傻了。」要她进厨房最好先关瓦斯和挪空危险器具,包括任何能移动的物品,例如刀和碗盘。

「你到现在还学不会……」下厨。

话还没说完,关冰箱的砰声隐约传来,他心中警钟大响的披衣下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