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母娘守礼,指的是礼多遵规吧!
小姨子淘气就是句反讽话,没把小孩子管好,调皮捣蛋又胡闹,教养上多有疏失。
情深意重嘛……绝对是讽刺,只是议亲,没见过面的未婚男女哪来的情深意重,又不是偷来暗去的野地鸳鸯。
「好在我不是你娘子,万幸万幸。」真令人不痛快,这别扭又霸气的老虎脾性是打哪学来的?
说不上是嫌弃,应该就是不喜欢吧!从言行交谈中,蒲恩静对兰泊宁生不出一丝好感,觉得他就是个横行霸道的少爷,和他讲道理不如先一棍子敲晕他,比他野蛮才能制伏他。
兰泊宁由齿缝间发出磨牙的笑声。「要嘛嫁,要嘛让人捆了丢上花轿,你以为你还有其他的选择?」
「这是抢婚。」她指控。
他忽然心情大好的咧嘴一笑,「丈母娘的要求莫敢不从,原本有更简单的方式解决。」生意人擅长的是银货两讫,不拖泥带水。
看他笑得像刚打劫到一百万银两的土匪头子,蒲恩静一叹。「我也摆不平我娘亲,她出人意料的顽固。」
宁可把女儿嫁入深水死坑里,也不愿意拿着一万两白银过上几年有仆人服侍的舒坦日子,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嫁不嫁人有那么重要吗?只要有银子赚,她不在乎名声败不败坏,大不了另起炉灶,换个地方重新开始。
「那我也只能凑合凑合了,虽然你痩得只剩下一把骨头。」瞧她细胳臂细腿儿,两条胳臂肘还没他手腕粗。
谁跟你凑合,脸上贴金。「你不要一直跟着我,我回家烧柴做饭去。」
「我到你家里做客,好女婿也要常走动。」没被人赶过的兰泊宁厚着脸皮,走三步停两步,配合她的温吞步伐。
请你了吗?脸厚三寸可挡车。
知晓董氏相当在意女儿在外的名声,蒲恩静刻意放慢了脚步,好和兰泊宁拉开一段距离,不落人话柄。
可是她慢,他也慢,她快,他还是一样的慢,一双长腿就是占便宜,他的一步等于她的三步,当她走得有点小喘气时,他仍是负手于后,一派轻松的与她同行,始终相距不到两步。
分明是逼贼上梁山,不嫁他都不行,在这闭塞的年代,女子的名节重于一切,照他这样不遗余力破坏的方式,五年内都不会有人家上蒲家提亲的,她好不容易藉由刺绣挽回的一点点名声迟早会毁在他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