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的女朋友吧!」

翼手龙飞过头顶都没能让她那么惊讶,沈恋梅的眼中反映出他的急切,他苦笑地伸出手阖上她掉了的下巴。

「这年头疯子特别多,走了一个又一个。」她喃喃自语地当没听见他的声音,径自往忠孝东路走去。

她要去庙里求个香火袋保平安,以免老是遇上疯子。

「听清楚了,我要你。」是一生一世,至死方休。

沈恋梅反应迟顿的喔了一声。「先生,你挡住我的路了。」

「宋沐风,沐浴在微风中,你未来的依靠。」微风缕缕,轻巧的拂掠她的人生。

「幸会,幸会,我是沈恋梅,再见。」她根本没把他的宣示放在心头。

常被搭讪养成的习惯,她太明白自己的长相所带来的杀伤力,老是有不怕被谋杀心、肝、肺的义勇军自愿冲锋陷阵,她的回答一律是十一个字让人家锻羽而归。

所以她不常出门,而且讨厌逛街,拥挤的地区她绝对会避开,没兴趣参加所谓的联谊和聚餐,独来独往不受拘束。

若非她住进联合女子出租大厦,认识了十一位和她个性相近的住户,否则她几乎是个没有朋友的人。

「现在说再见太早了,我们去约会。」一旦他下了决定便无转圜的余地。

就是要她。

「约会?」

「用不着大惊小怪,男女朋友交往中的约会是必然程序。」宋沐风说得有点冷血,故意显出蛮横的霸性。

「谁大惊小怪了,我们几时成了男女朋友?」怎么没人知会她一声。

她不是惊讶是惊吓,哪有人随便说说就成定局,一下子就由陌生人进展到男女朋友关系,坐航天飞机也没那么快,起码还得倒数计时。

「我说了就算。」宋沐风刻意表现出商人的果决和明断,不拖泥带水。

露出狐疑目光的沈恋梅用手指戳戳他脸皮,看是不是假人皮。「有没有人说你和某人很像?」

真是像到恍若双胞胎,不过一个看来可爱、开朗,一个沉稳、严谨,个性差如云泥。

「不用岔开话题,你想上哪里约会?」他当然知道她指的是谁。

不像自己还能像谁呢?

「等……等等,你不要拉我的手啦!你真的很像我认识的某人。」若说他像低下阶层的披萨小弟算不算是羞辱?

他举起两人交握的手说:「是牵手,执子之手,与汝白首。」

「恶……」太……太文艺了。「你别文诌诌的咬文嚼字,明明是你抓着我的手不放,哪是心甘情愿地手牵手。」

好霸道的男人,和善解人意的披萨小弟一点都不像,害她甩都甩不掉。

宋沐风把她的嫌恶目光收入眼中,看来真实的他不比虚构人物讨喜。「话太多的女人通常是某方面未获满足,你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