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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做了一件蠢事。男女之间不能有纯友谊吗?为什么我只要跟某一个女人说过话,第二天绝对又成了诽闻人物?别人乱说也就算了,偏偏那些女人也真的那么以为。真他妈的--”

我拿鸡骨头往他口中塞去。

“形象呀!大明星。”

“反正我不爽啦!”

“我在用餐时间听人发牢骚,你以为我会比你爽到哪里去?你再给我乱叫试试,当心我解你的佣人职务。”

“我稀罕呀。”他小声驳斥,确是稀罕得很。

以我绝不跟受过我恩惠的人往来的性子,如今我还能与他时常见上一面,他绝对可以因此而叩谢天恩。

见我吃完便当内最后一粒米饭,他又开口:“你会离婚吧?”不死心的小笨蛋。

“不知道。”

“那你会再婚吗?”

“不会。”我又不是疯了。除非世上有第二个朱棣亚,但就算有,我结过一次婚也很够了,再结作啥?

“同居总可以吧?”好委曲求全的音调。

“我又不喜欢上床。”我明白的拒绝。

被我的直言吓了好半晌,那个在江湖上混过七、八年岁月的小痞子居然胀红了脸。好--好好笑!

我大笑得乱没形象,更是大手一挥直拍他肩膀嘲笑他的害臊。

“你是不是女人呀你!”他推开我拍打的手。

“我是一个自由人。”我站起身,看向远处的闲云朵朵,轻淡的说着。执意自由的人,必然不会沉浸于情爱中去牵牵绊绊,当然--也就不会太深刻去意识到自己的性别。脱出感情一事,自由的灵魂,理应不会有性别的,是吧?而,没有了肉身的迟滞,灵魂的属性应该像云一般,来去无迹、潇洒不群吧?

※※※

理想与现实毕竟有段差距,否则我这个以“云”自诩的人不会坐在启智学校的草皮上兀自长声叹气。自由人?把自己期许得太清高,忘了但凡身为人必然脱离不了的滞碍。

想我杜菲凡平时也不是这么多愁善感的人,可是哪一个人心烦时不以千头万绪来庸人自扰?我在烦什么呢?还不是身旁突然跳出来的苍蝇蚊子。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的行情居然那么好,那个美国沙猪潘瑟夫--咦?念起来好顺,可见果真适合他。那家伙宣布对我再见锺情,不在乎我是已婚的身分,决定用他在台湾少得可怜的时间来追我。不愧是美国人,真敢讲。我非常有诚意的与他“再见”以及“永不相见”,但至于“锺情”这档子事,那还是免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