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警方里交给我的案子,绝大多数和咒术界相关,犯罪嫌弃人几乎都是诅咒师,因此,我只需要在警方给我的信息中,选出混在普通人中的诅咒师即可。就这样,我混过了很多案子,事实证明,他们确实是恶贯满盈的罪犯,无一例外。
可是,我这种做法真的是对的吗?
当时的我经常在想这个问题,我知道他们手沾鲜血无数,是罪大恶极的诅咒师。
但是,他们会不会是后来遇到了困难才犯罪?
他们会不会是因为我冤枉了他们才黑化?
他们的背后会不会有无人知晓的冤屈?
我这么武断的根据他们未来的所作所为,直接断定他们是犯人,真的是对的吗?
我不知道。
但有一个人给了我答案,当时的我和警方,一起去了一个我“预测”出罪犯的二审审判庭,二审结束后,我意外的见到了日车宽见,因为一时好奇,我去旁听了他的辩护现场。
危险驾驶致伤案件,19岁未年人酒后驾驶,导致路人受伤,怎么看都是被告人的错。
败诉也是理所当然的;
没能争取缓刑也是理所当然的;
为一个知错不改的犯罪嫌疑人辩护,得不到法庭和检察院的理解也是理所当然的;
没能胜诉被犯罪嫌疑人辱骂,记恨也是理所当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