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早在李賢於北地兵敗之時,龐飛鳶率領手下女兵馳援,已將聲名傳到瞭京中,但她們畢竟還跟隨龐飛鳶坐鎮於單於都護府,並未親自抵達衆人的面前。
不像是這一次,制舉取士有著聖神皇帝下詔,讓女子能夠名正言順地參加,就連女兵的選拔也有瞭成文的詔令。
此次募招的女兵分為兩個部分。
一個是火槍隊,需要對女兵的傢庭背景有著明確的審核,需要有一定的組裝弓弩等器械的本領,還需要通過一番適應性訓練作為考核,若不能通過,便隻能被調派到次一級的府兵之中。
另外一個便是常規的兵卒,優先選拔年齡在十歲到十五歲之間可塑性更強的女兵,其中天賦最好的,能夠按照北衙飛騎的標準進行培養。
一旦某一戶內有女子被選入軍中,便能將傢中戶口升為軍戶,享受賦稅減免的優待,或者是以募兵的方式給予從軍的報酬。
毫無疑問,這並不僅僅是要為身為女子的皇帝陛下和太子殿下,選拔出一支作為近侍的女兵,而是要以募招女兵的方式,先將那特殊武器作為隻有皇帝和太子專屬的東西,又在借著女兵之事,試探推行府兵制和募兵制並行的平衡界限。
在女兵選拔的詔令下達後不久,各州也收到瞭另外的一條消息——
因武周初立,又有李貞、李元謹等人的叛亂,各折沖府都需對府兵人數、軍戶人數、府兵持有田地數目重新進行統計。
由唐休璟主持此事,婁師德從旁為輔,完成這一出戶籍查驗。
正是要為隨後的政令變動做出個鋪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