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鄭昭一分析著他現在的情緒,模糊地選擇瞭道歉,沒想到這一句“對不起”出來,惹得權致龍的情緒變得更複雜瞭。

權致龍摩挲著她的手腕,語氣輕柔卻危險:“對不起什麼?對不起不告而別?還是對不起裝不認識?”

鄭昭一明確地不知道自己對不起什麼,所以跳過瞭這個問題,選擇瞭她能夠解答的一個:“我沒有不告而別,我給你留瞭紙條,因為那時候找不到手機瞭。”

“紙條,好,那就說說你那張紙條是什麼意思,你是要和我分手嗎?嗯?”

鄭昭一從他的話語中捕捉到關鍵詞,蹙眉,看著權致龍的眼睛開口:“什麼分手?”

權致龍先是一喜,很快又覺得她的反應不太對勁。

“……你什麼意思?”

“分手的前提是交往,我們沒有交往,不是嗎?”

權致龍不敢置信地看著她,發現她不像是開玩笑,反而是極其認真地分析著、闡述著。

他心猛然一空,手上突然失瞭力氣,松開鄭昭一的手腕,後退瞭一步。

“……我們,沒有交往?那麼,那一個月,我們是在做什麼?過傢傢嗎?!”

鄭昭一在9873的尖叫聲中發現自己忘記維持失憶人設,聽到權致龍的提問,她權衡利弊瞭一下,看瞭眼手腕上紋絲不動的進度條,自覺是之前的方向錯瞭,決心將劇情扭回來。

於是,在權致龍眼裡,她就是那樣沉默瞭一會兒後,輕描淡寫地開口:“我不記得瞭。”

“呵。”權致龍心裡翻江倒海著,因為再次相逢而勉強縫補起來的心髒似乎又一次被利刃劃開,四肢百骸都是細密的疼,腦海中無數個片段劃過,又被她這一句“不記得”擊碎。

他應該立刻轉身出門,像她一樣“忘記”,將那一個月從他的生命中徹底剔除出去,然後就能和她一樣裝出一幅什麼都沒發生過的樣子,按照原定的軌跡好好生活——

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