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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鬼,我得行动起来,让这个世界看看我其实什麽也没做。

1991

我不是这里的人,也不是别处的人。世界只是一片陌生的景物,我得精神在此无依无靠,一切与我无关。好耶!

我应该现在吃块披萨,千万别加罗勒叶,最好加点菠萝,一定要多加芝士。

终于,当我置身于充满事物芬芳的披萨店里后,我认为这就是生活的意义,美味啊,来块披萨,喝点快乐水,舌尖味蕾与这些鹹甜的食物碰撞后的快乐,入口后拉丝的芝士,扯的越长吃起来觉得越美味,最好像藕那样藕断丝连的,甜味与饱腹后的多巴胺触及大脑皮层后,快乐就那样洋溢在我的嘴角,微微扬起的是快乐的弧度,我掏出面纸擦擦嘴,红黄热辣的油脂——多麽性感的一个嘴唇,这是我的嘴。

吃饱喝足后,我又开始推翻过去,太参与谁的人生,终究是一件错事,我会因为约翰的一生抑郁而死的,可我就是好奇的想试试,我到底会因为处理约翰变成什麽样?我改变了那麽多事情是否真的能让他变得与漫画既定的结局有所不同。

我不该对他太苛刻的,他只是一个漫画人物,我不该太投入的,我帮助他只等于编一个新故事。

哈哈,那我杀人也不算杀人啊,只是帮一个漫画人物提前结束他在画框里的营业而已,我杀这些人都不如欧洲中世纪的一只老鼠杀的人多。

噢,布鲁斯不会这麽想的。

这帮助约翰的日子就像路易十六一样没有头,只要他活着一天他就能惹出点事端出来,这麽多年他年龄渐长,脾气见长,嘴臭也见长,长的是挺大挺高,好不好还另说。

老开一些像查理一世一样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地狱笑话,也没人陪我笑。

孤独啊,我一只都是一个人——虽然这是我自我选择的,虽然我笑着,但没準我很忧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