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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只会白跑一趟,但酒馆里无数的目击证人让家庭杀手的一切都那麽明了,他被宣告社会性死亡了。

“好极了,约翰,你真是个聪明的孩子。”我万般无奈的夸奖他,因为我要时光倒流了。

为了游戏的顺利继续,我不能告诉约翰我看到了家庭杀手并且认定了就是那个人。

这一次,我揪着约翰的耳朵出门没有再提家庭杀手“你除了打牌就不能做些其他娱乐了吗?你去,上台唱首歌去。”

妈的揪着他的耳朵出门只为了说这种事?约翰心里那个气啊,可他也知道不该触霉头,他真的不想变成那张带着手印的桌子,他只好硬着头皮推脱“我都好久没唱过歌了,咦,你怎麽知道我会唱歌的。”来不及疑问,约翰的另一只耳朵就遭了殃,他踉跄的被重新提溜进酒吧

“你的粘膜乐队。”

“你知道!你调查我?”约翰忘记了疼痛,有种莫名的羞耻感浮上面颊,毕竟她是个什麽国际巨星来着,肯定瞧不上他这个东拼西凑的乐队。总之他的过去非常离奇而且并不光彩,他还有一个杀小孩进精神病院的案底,他只希望塞维雅不要因为这些瞧不起他,但看起来塞维雅没有他不敢看了

万恶的有钱人。

“怎麽了,快上去唱歌。”强迫小约约上台表演,我就是恶趣味的家长在各种大庭广衆下强烈要求小孩表演为此获得——面子。唉,不得不说动物表演就是个“泯灭动物天性”的过程,这是对约翰的一种虐待。

约翰走吧台前惨兮兮的开始唱歌,那五音不全的破嗓子让台下的观衆都捂住了耳朵——抽烟抽的,我拿着钱準备安抚躁动的群衆。

“今晚的消费由约翰·康斯坦丁买单。”我气沉丹田大喊一这句话,唯独屏蔽了约翰。

“好好好!”不知为何,台下顿时响起一片喝彩声,这让约翰恍惚的回忆曾经他的梦想——那时候他想获得无数的鲜花与掌声,证明自己,出人头地。迫于生活的重担,他早已把它们抛在脑后。他料想自己也无法回到过去,而他此刻的回忆青春,就像一个猥琐的老头偷窥着年轻美好的胴体。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他那些操蛋的青春往事就让他们成为回忆吧。

但,他还是忍不住的拿起了话筒,纵情高歌。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可什麽都有终结,当他唱完一首民谣,那种无力的空虚感笼罩着他,毕竟欢呼声是无法永远存在的,和他那些朋友一样,只能短暂的丰盈了他的心。

我忽然有点搞不懂他了,他唱首歌也能eo,台下观衆不都在欢笑着鼓掌吗?这还不高兴?我走向前去,接过他的话筒:

弹奏电子乐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