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也不傻,他当即就决定行动起来:“烂尾楼的案发现场已经把所有的人手都撤离了,按照常理来说之后也不会有警察过去,说不定那个家伙还在附近。”
人类到底还是无法脱离动物的本能,尤其是这些热衷于犯罪的家伙们。
犯罪分子拥有自己的犯罪舒适圈,就如同动物拥有圈地盘的本能一样,哪怕自己没有刻意决定,但潜意识会更偏向熟悉的地方。
第一具尸体被抛弃的地方很大概率是马丁·戈德温下意识思考到最隐蔽的角落。
一个人第一次做某件被潜意识里所认定为“错误”的事情时,情绪都是紧张的,本能地就想要逃避,想要隐藏。
哪怕之后的犯案甚至算得上大胆,但第一次永远会给予更多的破绽。
对一个刚刚来到新城市的家伙来说,能够快速熟悉的地方并不算多,很可能这个抛尸点和他的落脚点相距不远。
大家决定立刻动起来,哪怕可能白跑一趟也至少有所作为。
因为这里是伊玛拉的办公室,所以自然地,她只是低下头继续自己的工作,等到办公室安静下来后想着去关个门,结果一擡头就看到坐在沙发上一边喝咖啡一边看她的迪克。
“迪克?”伊玛拉愣了一下,“我还以为你……”
“嗯哼,当然,理论上我该上楼去工作了。”迪克仰头晃脑,“不过我还在想你什麽时候能发现我。”
“……你是在抱怨我,因为工作冷落你吗?”伊玛拉反应速度很快,她脸上挂着点不敢置信的笑容,一方面觉得男朋友可爱,一方面又在心里吐槽这个半夜因为一条短信而把她丢在家里的人还真敢说啊。
“我有吗?”迪克才不承认,他抖了两下腿,“我只是想问,咱俩今晚一块吃饭吗?”
“不用叫上你弟弟吗?”伊玛拉下意识问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