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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棒。”斯特布勒挑眉,又喝了一口,“真不错, 什麽牌子的豆子?你们这里的特産吗?我都想买点带回去了。”

“你喜欢就好, 我到时候给你打包一点带走。”很高兴有人喜欢自己的手艺,亨利满意地举起手里的茶杯, 穿着板正的他好像随时可以参加一场晚宴。

“谢了。”没注意到对方跳过了关于咖啡牌子的话题,斯特布勒高兴地点点头。

伊玛拉抽空看了一眼,亨利正沉浸在自己杯中的红茶里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于是她喝了一口自己杯子里的咖啡, 挑眉。

虽然她不是那种对咖啡很有研究的人,但一个东西好不好喝并不需要太多的专业技能, 喝过好东西的伊玛拉坚定地确信,亨利拿来的咖啡豆在市面上不会低于三十美元每磅。

——一般普通人买的咖啡豆差不多三五美元就能买一磅,而一磅可以做二十多杯咖啡。

想到这里,伊玛拉趁着咖啡还热,赶紧又喝了一口。

不能浪费好东西,她理直气壮。

本抱怨:“好慢啊,怎麽还没到。”

话音刚落,楼道外就传来急促的脚步声,迪克带着一身风雪凛冽的味道走进屋子,他拍拍身上已经化成水珠的雪花。

“已经安排上人去跟着珍妮·汉森了,也提醒他们尤其注意周围的流浪汉。”

今天从早上开始就有点想要下雪的感觉,然后就真的飘起了小冰粒子。

也不是雪花,但也不算是冰雹,準确来说应该是“霰雪”,小小一个跟小沙粒一样,打在身上噼里啪啦的,倒也不疼,但绝对不舒服。

迪克安排了人跟着汉森夫人,虽然按照马丁·戈德温的行为分析,这家伙是没有勇气回头直面自己曾经犯下的错误的,但对汉森夫人毕竟曾经躲过了他的攻击,有一定概率再次受害。

“好嘞,那我们来顺一下现在得到的情报。”本从座位上蹦起来,顺手拿起水性笔在玻璃上就开始写写画画。

打定主意让他一会收拾干净的伊玛拉没有多说什麽,把手头的工作简单收了个尾巴,也加入了讨论的行列。

“首先可以知道,马丁·戈德温不知道是在哪里选中的受害者,但他并不会立刻下手,经过一段时间的跟蹤了解确定对方的行蹤后才会实施犯罪。但这个跟蹤了解的时间并不久,至少不足以让他知道珍妮·汉森是一个随身携带电击器的人。”迪克将身上厚重的外套脱下来,端起旁边的咖啡壶给自己也倒了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龇牙咧嘴地吸溜了一口后被烫到了舌头,说话都有些不清晰。

“他从二十六岁之后就没有再进过监狱,但很明显这家伙不可能突然看开不去犯罪,有很大可能,他所谓的‘老师’在这个时候找到了他。”本森手里翻了翻马丁·戈德温的生平记录,一切犯罪记录都在对方二十六岁戛然而止,甚至从那之后几乎可以说是毫无音讯,宛如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一样。

结合对方之前过于“直白”的犯罪事实,要麽就是真的死了,要麽就是学到了更厉害的犯罪技巧。

斯特布勒一手举着杯子一手叉腰:“两个多月前,首次出现在纽约开始犯案,从那个时候开始就出现了越来越暴力的犯罪倾向,但一个多月前因为不知名原因突然离开,我们当时怀疑可能是警方马上就要追查到他了。”

亨利放下手里的茶杯,补充自己知道的细节:“第一次真正杀人的过程很可能是意外,后续调查得知,目前还没有找到真实身份的1号受害者受到袭击的时候可能正在遛狗,实验室在狗绳上发现了某种小型犬的毛发,并且脖子上的勒痕充满了犹豫迹象,但这一意外打开了他的阀门。”

伊玛拉坐在自己的椅子上,手支在桌子上杵着头:“他已经在衆多袭击强jian的过程中找到了自信并积累了经验,因此在找到了自己所钟爱的杀人手法后并不会退缩,也无法控制自己停下,哪怕知道自己被警方所追捕也不会停止。”

说到这里,伊玛拉灵机一动:“第一次抛尸的地点,那个废弃的烂尾楼,我们都以为马丁·戈德温是因为隐蔽才把尸体藏在那里的,但他当时应该是刚刚到布鲁德海文,万一他只是因为那边更方便呢?”

亨利即刻表达了自己的认同:“扼死受害者的过程是马丁·戈德温获得掌控权的过程,他会需要一遍又一遍地重温这些过程,以此来满足自己的自尊,尤其当他在日常生活中被人当作最底层的流浪汉时更是如此。”

迪克速度也不慢,他眼神往亨利的方向飘了一下很快又收回,好像真的只是在看发言人一样随意:“每一次抛尸地点,对方都选择了很靠近闹市的某个偏远之处,因为那里是他的安全区,流浪汉偏爱这样的地方用作休息,也不会有人对一个流浪汉进入小巷子感到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