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思片刻,他蹲下去,收集地上血液,放入多功能腰带。临走前,蝙蝠侠余光扫到辛勤工作的小手电,这个与阿卡姆疯人院几乎格格不入的物品,几乎立刻吸引了他的注意。
现在是白天,可手电却是打开的状态。
蝙蝠侠捡起小手电,打量一圈。最后目光停留在手电尾部,不易察觉的印刷字体上。
那上面写着‘韦恩酒店’四个大字。
蝙蝠侠心中一动。但此刻阿卡姆所有人都在越狱,他必须争分夺秒将他们捉拿归案。只能暂时先收起小手电。大步离开。
……
纽约飞往哥谭的飞机上。
彼得正争分夺秒地温习法律,他心中紧张不已。他即将开始办案,但却对法律一窍不通,这样该怎麽处理案件?
他从包里拿出新买的法律书籍,一页接着一页翻开。那书籍比转头还厚,即便彼得耳聪目明,一时间也看得头昏脑涨。
更糟糕的是,他根本不知道那些法律才是本案中能用到,需要着重複习的。
而那些法律条文,每一条都晦涩难懂。让彼得不禁怀疑自己其实是个文盲。
“马特。”不得已,彼得拿着书籍向马特请教,“我应该从哪开始看啊?”
马特接过书籍,扔在小桌板上,“这个案件不需要看这些东西。”
“啊?”
“本案的案件事实很清晰,最重要的是,当事人供认不讳。没有什麽抗辩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