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从斯坦福退学的前斯坦福法学院学生,萨姆·温切斯特露出了一瞬间难以言喻的表情。
“……为什么?”
不是说质疑康能不能考得上——虽然他看上去就不是那种非常聪明的孩子,更像是在学校很受欢迎的篮球队长那种。
萨姆也曾经经历过一段时间将斯坦福列为梦校的时光,现在回头去看,那些日子距离他已经无比遥远,在无数次的死亡与复生后,生命就像是经历了好几次轮回,斯坦福似乎于他已经是个永远触及不到的世界了。
在听到那个名词的一瞬间他甚至有一些恍惚,他在康这个年纪的时候所仰望着,渴望着的东西,走到今日已然面目全非。
“……大概是因为……”康把视线偏开了,似乎在回忆什么:“有喜欢的人可能会去那里吧。”
一转头迪恩看了过来,对康有些遮遮掩掩的态度打趣。
“有喜欢的姑娘?来,展开说说。”
“——不是姑娘!”
康认真强调。
“他拿了斯坦福的奖学金,我猜他估计会想从哥谭搬出来……”
“……等等,”迪恩睁大眼睛:“你不应该喜欢你队友那个漂亮的黑发神奇少女吗?”
“平行世界那么多,不是每个世界都和漫画书上一样运作的——而且卡西她是金色头发!”
“不可能,神奇少女肯定是黑发!”
迪恩一口咬定。黑发才是最好的!
“黑发的神奇少女是唐娜·特洛伊,她是夜翼的队友!”
“夜翼不是你队友?”
“不是!”
“那你说要从哥谭搬出来的小男友是谁?”
不是夜翼?
没道理。他要是男同他就喜欢夜翼。
“是提姆!红罗宾!……而且还不是我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