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
“你没听错,是三万。她分了我两千,让我来催一下酒。”
“你替我等一下,我先走一步。”
“喂!你去哪儿?”
“去拿小费啊!”
宁归推着车子出来,被留下的那名招待正无奈地叉着腰。
“都准备好了?”他问。
宁归点点头。
“多谢,拿去买瓶小麦酒喝吧。”他向宁归抛出一枚金灿灿的硬币。
宁归抬手接住,摊开掌心,看到上面标着数字“500”。
苍蝇也是肉,他这样想着,把硬币塞进胸前的口袋。
他抽出那张未写完的乐谱,继续默写。
而酒吧大厅,则是实打实的歌舞升平。
起初懒洋洋吹着爵士乐的四人乐队已被换下,情绪高昂的歌者站在舞台上,凑近小喇叭形状的扩音器。
“接下来这首歌,献给今晚全场消费最高的先生!一首《野猪之歌》,希望您喜欢!”
轻快而紧密的吉他前奏响起,达达利亚掏了掏耳朵,只觉得吵闹。
这歌老爹从他记事起就爱唱,还教会了全家人,每次去冰钓的路上大家都要分不同声部和他一起合唱。
再好听的歌,听多了耳朵也会起茧子。
“您还是不愿意告诉我您的名字吗?”红发碧眼的窈窕女郎再次靠近,达达利亚本能地身体向后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