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下立即响起了笑声。

所有人都知道,奥斯卡有多么抠门。

“但是,大家都知道,订婚戒指和结婚戒指都只有一个用途——我已经订婚/结婚了,别来搭讪、我不希望我的爱人不高兴,别来惹我。显然,后者比前者更有威慑力。”

奥斯蒙德耸了耸肩,希望记者们能理解他临时组织语言解释的、词不达意的语句:“所以,这就是为什么戒指一直这么戴在他的无名指上的原因。”

“它是一枚伪装成结婚戒指的定情戒指,目的是为了防止有人‘觊觎’利亚姆?”台下有记者顺势为他总结。

“哇哦,我是说,哇哦——”

“它是一枚更看重功能的戒指。”

“所以你们感情的开始,是在1984年之前?”

“那么它的确是世界上最昂贵的戒指。”

“在利亚姆手上套十枚戒指都无法阻止人们对他的爱慕。”

“我听说,海恩斯先生身上是有纹身的?”

ubc的记者紧随其后,对方继续向利亚姆抛出问题。

“对,纹的是奥兹的名字。”

利亚姆点了点头,毫不避讳地承认,甚至侧过头拉下衣领向媒体展示自己锁骨处的纹身,他挑了挑眉:“也许我应该在身上再纹一条‘名花有主’?”

“jes chr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