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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濛还是没搭腔,可是眉间的褶皱似乎是平复了一点。

荆白笑了笑,“公主您啊,是做大事的人,觉得这些都是俗务,没什么好稀罕的,可是京城的高门大户里,女子都是这么过的,陛下的亲生女儿也不能例外。家家妻妾成群,可夫郎只有一个,争啊抢啊,为了一个金钗一篮瓜果斗得鸡飞狗跳,夫郎不在乎还嫌烦,掉个头说不定又养起了外室,再也没有哪家会像咱家侯爷这样好的。”

“行了,知道是他给你发的例银,尽说他的好话。”

周濛憋不住了,荆白一顿夸,显得她不食人间烟火似的。她在民间长大,自己挣过吃饭钱,人间烟火是什么样,她比高门里的人更有体会。

她看起来不稀罕,可能因为她从来没觉得这些权力和财富属于自己,她是个没有未来的人。

对洛阳城如林的高门来说,她是个闯入者,是来办事来搅局的,若办成了事,此身如何也不甚重要了,能留住一条小命已是万幸。

至于元致对她的这些琐碎的好意,她不能说毫无所觉,只是从搬进来第一晚就开始跟他怄气,实在没心思去念他的好。平心而论,为人夫,他是挺好的,可再好,他又不会是她的,他们注定只能短暂地做一场假夫妻,如他所言,婚事迟早作废,迟早分道扬镳,很多年后,他就是别人的好夫郎了。

她自己万一能活到老死,成了白发老妪,身边的人又会是谁呢?她笑了笑,又摇摇头,不敢想。

她皱皱鼻子对荆白说,“如果我啊,我真遇到你说的那种狗屁郎君,我是一天夫妻都跟他做不下去的。”

“做不下去又能如何,还能跑不成?”荆白玩笑。

周濛挑眉道,“对啊,就得跑啊,四海之大,我肯定能跑得让他一辈子都找不到我。”

荆白不相信一个女子能有这样的本事,却莫名觉得这样的想法虽然不切实际,也挺令人向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