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号犯罪嫌疑人有着一个没怎么使用过的行李箱,里面的内容物并不多,衣服也很干净,使用的次数大概不超过十次,而余下的空间仍旧十分宽敞。
三号犯罪嫌疑人虽然带着一个发烧的孩子很奇怪,然而既然可以在警察的盘问面前直接说出工藤新一是他的孩子,并且有着一份证据充分的医院证明,就决定了工藤优作并不担心被查。
四号犯罪嫌疑人情绪平淡,哪怕穿的衣服和浅野小姐指证的颜色十分相似,他的态度十分坦然,甚至配合地拿出了自己的随身物品递给警察看。在所有人之中(排除庄司伦世),只有他一个人没有带袋子,随身物品一览无遗,只有简单的手机和纸笔以及钱包、便利店的□□等,显然就是独居男子随意生活的证据。
于是率先排除自己,再接二连三排除一号岩下康代、工藤优作和织田作之助以后,剩余的长沼比吕便是犯人了。
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迫在眉睫,而且这是能够决定关键性证据的东西。
犯罪用品[迷药],失踪的主人公[孩子]。
犯人如何在最短的时间里面,将犯罪用品丢掉或者说藏起来,又将孩子藏到哪里去了。
如果能够解决这关键的两个问题,剩余的事情迎刃而解。
从另外的角度上看,携带着孩子的三号嫌疑人已经可以提早剔除出去,在背着一个发烧的孩子时,再诱拐第二个孩子本身就是不可能的事情。第二就是,他一个带着同伴的未成年人,还有这明确的不在场证据时,怎么看都不会被当成犯罪嫌疑人吧,将他们两个人剔除出去更方便案件的进展,然而警方却没有这样做。
不过这起案件真的是卧虎藏龙。
织田作之助刚刚顺从地拿出东西的时候,庄司伦世注意到了,他的手掌以及手指,在特定的部位中有着一层只要是识货的人就无法忽略的东西。
那是只有长时间握着某样东西产生的茧子,与它重叠的拼图是……
“手枪。”
太宰治回答和庄司伦世的思想重叠,他发送了短信出去以后,飞快地把手机揣了回去,嘴边还挂着了奇怪的笑容。
太宰治问:“需要我告诉你吗?”
庄司伦世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