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心跳猛然加快,一下又一下,如古老寺庙的晨钟,虔诚盛大,然后他听见自己说:“我们去后山,什么也不做,就躺着晒晒太阳,聊聊天。”
风吹过耳边的那一个瞬间,唤起了他的记忆,他已经很久没有过这样的时光了,就只是静静地待着,不去想过去,也不去想未来,自由自在地晒着太阳,吹着微风,看一看漫天的白云,好像天地间只有自己。
“好啊!我都好久没有好好晒太阳了,我最喜欢晒太阳了!”喝完最后一口粥,归海淙放下碗,兴致勃勃地说道,“今天太阳还这么好!”
不过说完这句他脸上的高兴又莫名淡下去不少:“我以前不敢来扶丘山,揭暄说要是来这里我会死的,结果他真的没骗我。”
他的声音很低落,揭园却听出了端倪:“你来过?”
“我来过,就在大比的前一晚,我觉得很不安,想来看看他,我不敢上山,躲在山下。”
揭园明白了:“所以明镜来才有机会钻了你的空子。”
他没说别的,心里却道:归海淙真是妖族中的傻白甜,揭暄已经把话说的那么明白了,他却还傻乎乎地在大比前跑来扶丘山,要知道那时候的扶丘山对他而言,就是真正的龙潭虎穴,有一百条命也不够他折腾的。
可转念一想:归海淙或许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吧,他不是不懂去一个满是捉妖师的地方有多危险,可是他更担心自己喜欢的人出什么事,宁可冒着被抓的风险也要去看一看。
他不是傻,只是太勇敢了,勇敢得连命都不顾。
喜欢一个人好像会让人勇气翻倍,就像他面对熙和的时候一样,要是归海淙能活下去,他就会觉得自己的死也没有那么糟糕。
所以不谈恋爱才是正确的,一旦沾到了喜欢两个字,连他这样的聪明人也会变成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