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4章

蒸汽时代血族日常 thaty 3490 字 4个月前

男孩明显超过十岁了,他和父亲一块儿跑着修玻璃,他知道去卖报纸赚钱,知道找警察,那他也该知道更多的生活规则。

换言之,他应该知道,找奥尔办案,是要花钱的。他不提,只是想来消费奥尔的心善。

“我愿意把我自己卖掉……”

“你不值。”艾娜说,“去孤儿院,好好生活吧。”

“我……”男孩哭了起来,但在场的成年人们没有任何一个的脸上能看出动摇或怜悯。

他的眼神从充满希望,变成了充满憎恨。梅菲尔子爵有些动摇,可他被诺布尔公爵拦住了:“假如奥尔在这接了,以后会有一群孩子守在鱼尾区警局的门口,他的时间可不只是用来查案子的。”

男孩被带走了,两位贵族也重新坐上了自己的马车,不过他们的马车刚出发没多久,另外一辆警察从他们身边擦身而过,透过车窗,两人很明确地看见了奥尔。

“追上那辆警车!”

奥尔在警车上处理着自己的公务,相比起来,奥尔宁愿去处理案子,也不想应付梅菲尔子爵€€€€他确实同情穷人,可又带着贵族的傲慢,说实话,他让奥尔很不舒服。

布奇坐在对面,更详细地讲述了他调查修玻璃工人乔€€迪克失踪案的过程。贝壳区警局和梧桐区警局处理案件的速度都很快,整个调查的过程只用了半个白天。在小乔坚定表示他父亲不会扔下他,案子就被转交到了鱼尾区警局,当时负责的就是布奇。

布奇与狼人和血族的同事,先是前往了迪克父子贝壳区的住处,从那儿一路前往梧桐区的雇主家。雇主家那时候还留有乔€€迪克的味道,但他们只在屋顶上发现了一点点因为手掌被划伤留下的血迹,除此之外,没有从雇主家发现更多的血腥味。

雇主左右的邻居也证明,他们确实看见乔€€迪克离开,雇主夫妻还很高兴地向他打道别。

而一个单身父亲,或者母亲,在意外拿到一大笔钱之后,突然抛弃了自己的孩子,这在索德曼也不是少有的新闻。

尤其在早晨离开前,乔还给了小乔5艾柯,这更像是很多家长遗弃孩子的前奏了。

警车一路前行,偶尔会在报刊亭或小吃摊之类的地方停下来,询问店主情况。整个索德曼,超过一半的小吃摊,都是蒙代尔小吃集团的连锁店,他们不怕帮派,因为蒙代尔集团的建筑队、保安队和警察,都会给他们帮忙€€€€不是白帮的,蒙代尔集团其他员工到小吃摊吃饭可以得到折扣优惠,警察们没有优惠,但每年蒙代尔集团小吃公司会专门向底层警员捐款。

一般的帮派是不敢招惹挂着蒙代尔企业牌子的小吃摊的,反过来,这些小吃摊也很乐意成为警察们的眼线。

他们不是第一次来询问乔的事情了,有几位摊主还很上心地叫来了别人,大多是孩子,他们都很确定自己那天早晨看见了乔蹬着车离开,但没见到他回来。

可等到进入梧桐区,这样的小摊就少了很多,摊主们对于一个玻璃修理工的注意,也没那么多了。

就快到达雇主家的时候,意外发生了€€€€雇主家门口停着两辆警车,警察组成的人墙外,围着很多看热闹的人和记者。

奥尔从车上下来了,一个正要过来询问的警官看见了奥尔,转身就跑进了人群,过了一会儿,克拉罗斯亲自跑了出来:“先生,您也认为这是一宗连环绑架案吗?”

“啊?实际上,我根本不知道这家人发生了什么事,我是因为另外一个案子,顺便过来看看的。”

第464章

来之前,对于乔的情况,奥尔只有两种猜测€€€€他确实遗弃了儿子,或者他被抢劫杀害,尸体可能被扔进了下水道。可现在看来,事情出现了第三种可能。

奥尔说明了自己的情况,克拉罗斯也恍然:“波罗斯泰那边是有一个案子……原来也是这家。”

如果乔失踪的案子不是跨区,克拉罗斯根本不会知道,现在也只是因为间隔不长,才让他想起了起来。

接下来,就轮到克拉罗斯为奥尔讲述案情了,以及,为什么这里的案子惊动了克拉罗斯。

因为虽然不想这么说,但索德曼的治安确实不好。虽然乱抓人的家伙消失了,可是随着西大陆战争阴云的扩散,以及国王陛下之前奴隶解放令的持续吸引力,来到诺顿的人只增不减,各个警局都面临着巨大的治安压力。“只是”一个小女孩失踪,不需要惊动到克拉罗斯这个层级的警官。

尤其,失踪女孩的人家,并不是上流阶层。

这家人姓查菲,夫妻俩带着两女一儿三个孩子,父亲是附近一家银行的副经理,是标准的中产之家。就在昨天晚上,有一名持枪蒙面歹徒潜入了这间房子,首先把两个大人绑在了床上,接着绑住了他们的儿子,最后潜入了两个女孩的房间,他带走了他们十二岁的大女儿贝蒂。

夫妻俩都以为歹徒拿了钱和首饰已经离开了,所以听话地等到了天亮,查菲先生才挣扎着踢碎了窗户玻璃,向邻居呼救成功。他们被解救之后,才知道大女儿贝蒂被绑走了。与姐姐同住一屋的查菲家的小女儿,已经因为惊吓过度发起了高烧。

就在一个月前,梧桐区发生了一起类似的案件,居住在45号大街的杂货店商人一家被持枪蒙面人入室抢劫,十三岁的女孩被劫,已经一个月了,到现在依然没有女孩的线索。

克拉罗斯是亲自负责杂货店商人案的,因为他手下原本负责的警官发现了这桩案子的不寻常€€€€最初警官们都以为犯人的目的是财,会带走女孩是临时起意,但警官在搜证过程中发现,犯人从一开始就是朝着女孩去的,财物要么只是他的次要目的,要么不过是掩人耳目的随手行为。

因为首先,这个人有着十分充足的作案时间。他是在两点左右蒙面进入杂货店的,有枪在手的情况下,快速制服了杂货店老板夫妇,他们的长子和儿媳。虽然因为杂货店店主的小女儿是单独居住,所以不能明确地了解到她被带走的时间,但这个人作案的全过程,不超过四十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