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锦知:“三年高考五年模拟。”
周何:“……”
是那位没错了。
周何:“送这个未免太不浪漫了吧……俗话说这个,经典永不过时,如果是想传达心意,不如就选浅显大众一点的吧。”
“咳,并没有要传达什么,送本书而已。”
“是是,那经典款也不失为好的选择,对吧?”
陆锦知的手指慢慢捋过一排排字,最后停在了一本《情书》上。
周何大力鼓吹:“这个好啊,名字一看就懂。”
陆锦知立即把目标转向了下一本。
周何找补:“呃,呵呵,仔细想想也不是那么合适,是讲暗恋的吧。”
在整排书架逡巡了一整圈过后,陆锦知最终还是抽出了岩井俊二的《情书》,走向结账台。
周何又改口:“挺好挺好,经典永不过时,就算看过也不妨碍收藏。”
陆锦知:“你话很多?”
周何:“……不说了。”
书店老板得知是送人的书,帮忙用清淡素雅的礼品包装纸严丝合缝包了起来,封口处用复古的火漆印章烙了一枚红铜色的玫瑰。
陆锦知道了声谢,拿在手里定定看了半天,才转身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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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的第三天,小洋楼的院子里已经堆满了未拆封的快递,屋里客厅的地板上分门别类摞着二十几柱大小不一的书。
朝念现在庆幸有物业来帮忙的人处理快递了,不然他光是统计名单信息就废掉一条命。
物业拆封的快递都会放在房间右边,经由朝念过目整理后才摆放去左边。
但朝念今天一来就看见自己写字的桌子旁摆了一本包装好的书,没有任何快递署名,问了物业,没人承认是自己失误放过来的,又查了快递登记信息,也没有任何头绪,就像凭空冒出来的一样。
朝念只好小心拆了外包装,一看,果然是书。
他觉得那枚火漆非常别致,不忍破坏,用小刀刮下来后好好的收纳在一只塑料盒里,拿起书,突然从书页里掉出一封便签。
背景图绘是书封的同款,想必是出版社附赠的,其上印着一句书里的经典台词:「最美的情书,是你的名字。」
这句话的下面,笔挺有力的钢笔字写下了此书的来意,「赠:念」。
原来是送给他的?
朝念把那雅正的钢笔字看了又看,复又小心翼翼夹回书中,拍下一张照片,开始编辑抖乐,想问问是谁送的。
文字编辑到一半,他突然想到什么,退出了编辑框,点了不保存草稿。转而把照片私发给了知.Arvin。
不念:【知哥,不会是你送我的吧?】
若说字如其人,那一手隽永遒劲的行楷只让他想到一个人。
果不其然,知.Arvin回复了一个简单的【嗯。】
过了一会儿又说:【所有人都有书可以收,不想让你落空。】
朝念又意外,又很开心,他本来只是个出力的,却没想到,自己也能收到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