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子晨没在怕的,蹭人马车到了京满城,想着又能白吃一餐,心情还挺美。
京满城里头的吃食可不便宜呢!上次听说这里头的葱花鸡好吃,他还扛着儿子走了半天路过来,结果一听小二的说一盘鸡要三十八两,吓得他又立马扛着儿砸走了。
京满城的鸡怕是战斗鸡,简直贵得离谱。
这会有冤大头送上门来,不宰他一顿,他都不晓得爷的厉害。
方子晨进了雅间,大刀阔斧的坐下。
小二上了菜,方子晨一边吃,一边听着李志诚逼逼叨叨。
李志诚话头一转,突然道:“谢谢你这些年对小旭的照顾。”
方子晨筷子停了下来,冷笑一声:“谢我?你是以什么身份说的这话?赵哥儿跟你什么关系,轮得到你这么说。”
李志诚拨弄着手里的茶杯:“你可能不知道,赵伯伯和我父亲曾是旧时同窗,我们两家感情很好,我和小旭······”他看向方子晨,突然笑了笑,神色自若,呷了口茶后靠在椅背上:“我们应该算是青梅竹马吧!他若是没出事儿,现在应是我的夫郎。”
方子晨眼神陡然变得凛冽。
李承志道:“小旭从小就听话乖巧,小小一个黏人的紧,每次见了我都会笑,我到现在都还记得他说长大了要嫁给我呢!”
方子晨定定看了他一会,接着缓慢地深喘一口气,也笑了起来:
“都说童言无忌童言无忌,小时候说的话怎么能当真呢!再且说了,小时候没见过什么世面,于是那些尖嘴猴腮,鼠目獐头,歪瓜裂枣,道貌岸然的都觉得好,现在长大了,见过世面有了更好的了,谁还记得小时候说过些什么呢!”
李志诚:“······”
“也是,”李承志紧捏着茶杯,道:“他现在跟小时候确实是不一样,刚开始的时候我都没认出来,不过他倒是第一眼就认出我来了。”
方子晨拳头有点痒了。
这话几个意思?
意思就是赵哥儿这些年一直记着你,这才能第一时间认出你?
李承志这人是不是有什么毛病,是不是喜欢赵哥儿?还是有什么目的?不然干什么总说些似是而非的话,一直在极力挑拨他跟赵哥儿的关系。
方子晨真是厌恶死这人了,当下说话也不打算客气。
“赵哥儿记忆力确实是好,想当初我们还住在小河村的时候,村里有一条狗特黏他,后来我们住镇上去,隔了许久再回去,他都还认得出那狗呢!你不住村里可能不知道,其实村里的土狗长得都差不多一样,我都不知道他怎么认出来的,真是服了他了。”
隔着几年一条狗都能忍得出来,何况一个人呢!
他要是认不出你来,你怕是连一条狗都不如了。
李志诚心里塞得紧。
这餐饭吃了差不多半个时辰,一餐饭只把他吃的肺都要炸了。
方子晨从酒楼里出来,晃悠悠的往赵府走。
李志诚给他提鞋都不配,他自是不会觉得赵哥儿会做出扔了西瓜捡芝麻这种事儿,李志诚特意这节骨眼来找他,八成就是想破他道心。
若是他不那么自信,听了这般话,定是要怀疑赵哥儿,然后上演家庭伦理剧,赵哥儿气他的不信任,会收拾包袱带着儿砸回娘家,然后又是一出你追我赶的戏,他幼小的心灵会受到伤害,全副身心都放在追夫郎的事儿上,哪里还有心思去应付春闱。
考不上状元,他就当不了官,当不了官,他就没有工资拿······
杀人诛心也不过如此。
简直太歹毒了。
李志诚真是打得一副好算盘啊!
这笔账记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