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这是什么混账话啊!”刘婶吼他:“赵哥儿,你不能这样想,听话,把粥喝了。”
那粥到底是没喝。
手指上的粗布昨儿就湿了,但没换下来,午间周哥儿帮他换了。
有些感染,粗布黏着伤口,解开时不小心扯到了伤口,流了点血。
赵哥儿原是默默的随他动作,可这会他却盯着指尖,出了神。
原来,人和人要分开的时候,是有预感的。
周哥儿在伤口上洒了点药,一阵刺痛,赵哥儿手臂反射性一缩,周哥儿拉住没让他动:“有点疼,你先忍一忍。”
伤口的割痕被湿布包了一夜,这会泛黄,看着似要流浓,和着血,有点恶心。
赵哥儿猛然挣开了手,狠狠摩挲着伤口,血液凝聚成了一条细线,顺着蜡黄粗粝的手腕流了下去。
太丑了。
实在太丑了,怪不得,都留不住一个人。
常年劳作的双手,其实并不好看。
以前赵哥儿就自卑,跟着方子晨住了半年,方子晨怜他,舍不得他干活儿,可十几年来,他操劳惯了,已经习惯了一睁开眼就是干活干活······猛然一休息,他便哪哪儿都不觉得不对。
他想赚钱,一是吃够了没钱的苦,其实是想方子晨过的更好,想让他心无旁鸳的去科考,想让他看到,自己并不是一个没有用的人。
他虽然不够好,可他能干。
他一天未歇,忙忙碌碌着,双手依旧糙着。往常他们躺床上时,方子晨搂着他依旧柔弱的躯体,也是心疼,可却无能为力。
他孑然一身来到这儿,除了一个脑子,别的再是没有,他没有金手指,不能像小说主角那般,王八之气罩顶,一路开挂。
小说多是夸张,无论何种时代,社会总是弱肉强食。
他没背景,没权利,做了生意,火了总免不了被人盯上,到时他又该如何?
他现在在醉宵楼工作,虽勉强混个温饱,可人脉是处出来了。
现在他是我强人弱,这会再做起生意来,谁还敢打他的注意?
赵这一戳,伤口顿时变得狰狞不堪,小口裂了开来,看着血肉模糊的伤口,伤口被牵扯的疼痛难忍,赵哥儿却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笑的眼泪都流了出来,几近癫狂,周哥儿都愣了。
但很快,笑声就停止了,取而代之的是隐忍的哽咽。
他用沾满血液的手捂住了眼睛,一声声,仿佛在忍受着刻骨的疼痛。
周哥儿跟着红了眼眶:“赵哥儿······”
……
乖仔一直坐在门外,后院的鸡也忘了喂,小奶狗被他抱在怀里。
它呜呜叫了两声。
乖仔抚着它背上的毛:“狗狗,你说父亲为西莫还不回来?乖仔都好想好想他鸟,他真滴系迷路鸟,不系不要乖仔和爹爹的,对不对?乖仔听话,乖仔都没有闹,爹爹也好好,父亲会回来滴。”
他说着,眼泪随之掉了下来,他又赶忙擦去。
小狗子舔了舔他的小手背,似乎察觉到小主人心情不虞,它今儿格外的听话。
赵哥儿状态实在糟糕,刘婶和周哥儿轮流守着他,半步不敢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