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宾客所言, 霍布斯的玫瑰终年不衰,没有玫瑰会在一年四季开放, 唯一的可能是花园里的根本不是普通玫瑰。
霍布斯说过, 他从不靠近玫瑰花园, 只是从古堡的高处俯瞰整片花海。他不仅自己不接近, 也不允许江秋凉接近,好像在他的眼中, 花园里的玫瑰都是嗜血的怪物,而接近意味着同流合污,是背叛。至于理由……他给出的理由过于荒诞,细节处模棱两可,可信度不高。他说玫瑰是从心脏里长出来的,这根本无从考证,之前江秋凉在花园里看到的血,可以解释为任何情况,不具有绝对性。
江秋凉轻捻方才握着纸张的大拇指和食指,火星温热的灼烧感只是一闪而过,早已恢复如常。
他在心中把象牙白的门和满院的玫瑰园画上了圈。
玫瑰馥郁的芬芳淡淡弥漫在空气中,答案近在咫尺,却如论如何都看不清,江秋凉合上眼,强迫自己进入睡眠。
久违的,他进入了梦境。
只是一个很淡的梦,不太踏实,他能清楚地感觉到自己在做梦。
一帧帧画面在他眼前幻灯片一样闪过,不一样的照片。
停留的时间短暂,刚刚看清,又切换到了下一张。
晴天,雨天。
清晨,中午,夜晚。
相同的一双手,不同的玫瑰。
玫瑰的颜色不尽相同,红的黄的白的,以白色居多,一张照片中都只有一只玫瑰,所有玫瑰都含着露水,带着枝上残留的生气。
握着它的手很漂亮,白皙修长,骨节分明。
江秋凉听到了自己的声音:“这是你的爱好吗?见人带一朵玫瑰。”
“不。”
€€€€就让料峭的春风为一早就等在门口的彩蝶吹开耶路撒冷的第一朵玫瑰。
在梦中,江秋凉直觉这个声音很熟悉,意识紧紧缠上茧,不得挣扎。
“有什么意义?”
“玫瑰?”
“嗯。”
“玫瑰没有意义,有意义的是要见的人。”
照片一张又一张,镜头逐渐上移,很快就能见到送花之人的样貌了。
江秋凉忍不住伸出手,去触碰那人娇嫩欲滴的玫瑰。
就在指尖触碰到屏幕的一瞬,画面突然碎了,锋利的碎片宛若一把把最为锋利的刀,在黑色的背景色中划出了无数血痕。
黑色的幕布被割裂出巨大的口中,浓黑的粘稠液体滑落,脚下是虚空的悬崖。
再次睁眼,江秋凉又回到了酒吧。
昏黄的灯光下,他调整着酒杯的角度,碎冰在他的动作下反射出头顶灯光的璀璨,今晚的酒吧人格外的少,说起来很奇怪,他明明来了这么多次,每次都有很多人,这次却只有他和比尔。
弹吉他的女郎不在,酒吧放着舒缓的曲调,阿尔比尼诺《G小调柔板》在不动声色中拉长了时间的维度。
他呆呆转了七八圈酒杯,终于忍不住问在安静擦拭酒杯的比尔:“你这破酒吧要倒闭了?”
除了他一个客人都没有……
比尔还在擦酒杯,那只可怜的杯子快被他擦破了。
他看上去很高兴,乐呵呵笑个不停,像是中了一张五百万的彩票,能真实兑换的那种。
“江,今晚有人包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