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孙女儿顿时捂住嘴惊讶了,倒是没听说做书包还能做出专给女子和小哥儿做的。“书包”这东西在镇上名气大,但大多都是男人们在疯抢,女人和小哥儿去了“珍宝居”那也是买些绣花发带、好看的挂件一类,却没想到竟然还有这样的书包能买!
男人们去买书包的时候自然逮着深色、庄重些的颜色选,也有人选了白色青色这样的浅色,但男子很少会有去选类似鹅黄、桃红这般的颜色。以至于镇上能瞧见的书包颜色都是那几样。
周围也有姑娘驻足竖着耳朵听呢,这下顿时对“珍宝居”的好感度蹭蹭蹭往上涨!没见过哪家店、摊子会专门给女子和小哥儿专做一样的,家里兄弟都买了书包,那自己也要!
又过了一日,得益于刘大夫给配的药油效用好,沈丰和顾允身上的伤差不多好了。布艺小作坊收上来的商品数量也很可观,加起来足足有五百多件,大部分都是小的东西,但也是个很大的数字了。
这一日沈若便打算继续去摆摊,沈丰和顾允陪同。
结果三人驾着牛车到了“珍宝居”棚子前头,就碰见了不少等候着的客人。
沈若:“今日确实起晚了,来得晚了些。没想到竟叫你们好等,实在抱歉。”沈若说完视线往顾允那飘了眼,都怪他俩太有话聊,在古时候没有手机玩的时候沈若竟然都熬上夜了!
顾允接收到,冲他勾唇浅笑。
惯常面无表情的人突然对你笑了,那杀伤力极其大,沈若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快速地跳动了两下,轻咳一声不去看他。
“老板,你们可是两日没开了?我每日都来瞧,实在是想买书包得紧,到时候叫我先挑呗?”有人喊道。
沈若笑了:“先前家中有些事耽搁了,今儿带了不少新的花样过来,你们随便挑!”
“那敢情好!赶快开张吧。”有人等不及就要催了,但脸上是笑着的,倒是不讨厌。
沈丰和顾允立刻去打开油布帘子,沈若在牛车边递过去,他们来摆放。大家虽然着急想买,但也还是耐着性子等他们摆好了,这才开始挑选。
读书人多的地方素质就普遍高一点,沈若想起上辈子说大学生返乡时候都是排着队井井有条的新闻,就觉得和现在很像。人都是会有从众心理的,见前头都排起队,大家也就自发的往后站。
和最开始那两日疯抢的时候不同,现在有秩序多了。
不过今日沈若发现还多了不少姑娘和小哥儿在队伍中,在大宇男女大防不算严,但也会顾忌一些。沈若便喊他们另起一队,由他来招呼。
大家对这个长相漂亮的小哥儿老板更是心有好感,再瞧见里头摆着的书包,发现那颜色好看的都摆在外头,更是高兴。这些颜色书包前两日可没人买,但老板也未将它们收掉,只留下男人们喜欢的那些颜色,所以此人人品可见一斑。
“老板,我想要那个浅桃红的书包。”走上前来的姑娘红着脸说道,她还是头一回瞧见像“珍宝居”老板这样标志的小哥儿,眼睛就定在他脸上了。
清瘦高挑的小哥儿面上含笑,眼睛弯弯的,看着你的时候仿佛像是把你当成了朋友一样,让人如沐春风。
“可以,你要挑挑吗?”
书包很多,里头桃红色的不少,不是一匹布颜色会有细微的差别,还有些暗纹上面的不同。
沈若见她一直看着自己,眼神中带了点询问的意味,冲她微微一笑。
姑娘顿时呼吸一窒,立刻随手点了一只:“就、就要这个。”说完就把用麻绳串好的一贯钱递给了沈若,拿着书包就准备走。
都说男人爱看美人,但实际上姑娘也爱看!小哥儿也爱看!
沈丰和顾允那边招呼着男人们,倒是不太忙乱,大家目的性极强,也不会太过挑拣,一般看中哪个就直接拿了付钱走人,效率极高。
所以顾允还有空隙能去瞧沈若,他吾日三省吾身,发现了自己最喜欢的三件事:做学问、爱沈若、爱家人。
“珍宝居”生意好不是没有道理的,这样的若哥儿会发光。谁说哥儿就不能成就一番事业呢!
沈若就可以!他身体力行地做给所有世人看!
而这样渐渐要显露出耀眼光辉的明珠,是他的未来夫郎。
顾允轻笑出声,引得周围瞧见的人怔愣一瞬。同为男子,也不得不承认这男人确实瞧着十分俊朗,身上自带读书郎的文气,看一眼就知道他很有学问。
而且人家可是案首秀才!!
再看看那小哥儿摊主,长相更是没的说,这两人站一块登对极了。而另一个男人也是浓眉大眼,瞧着自带一身正气的,有这三人在这里,这灰暗的棚子都显得亮堂几分。
沈若说话说多了口渴,拿起一边竹筒喝水,水珠从红润嘴角滚落一路滑进脖颈,那竹筒随后便被另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接了过去,男人对嘴仰头便喝了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