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叫的那么惨?”
“听声音好像是加尔。”
“啧,又是那只雄虫啊?他可真够烦人的。”
……
有雄虫似乎是看见了正准备上班的莫煜,就一脸暧昧地上前问。
“莫煜,你最近是不是过得很好啊?”
以前的莫煜骨瘦如柴,面黄肌瘦,双眼无神,小风一吹就倒,宛如行尸走肉。
自从叶默这个雌侍进门之后,莫煜整只雄虫的精神状态都不一样了。
比以前胖了,面颊有肉了,红润有着光泽,双眼也有神了。
也不再向以前一样沉默寡言了。
虽然看起来傻傻憨憨的。
可总比以前要好啊。
果然有了媳夫的雄虫就是不一样。
莫煜憨憨笑了,挠着后脑勺,有些不好意思:“就,就很好。”
“好就行。你媳夫我看着不错。天天接送你下班的,还天天买菜回家给你做饭呢。”
他们这帮子虫,偶尔也能遇见叶默的。
刚开始的时候,还以为叶默这只雌虫挺高冷,挺不屑于跟他们这些低贱的虫说话呢。
结果,人家跟自家雄主一样,露出了憨憨地笑容,然后像刚刚结婚的小媳妇一样,跟他们不好意思地打招呼。
因为有了接触,住在这附近的虫,自然也就知道叶默并不像网上传言的那样,不近人情,冷血无情,高高在上,对低贱的虫不屑一顾。
有雌虫也大胆问了叶默这个问题。
当时,叶默摸着自己的下巴,眼角都是温柔的笑:“那是因为我嫁人了啊。我家雄主是个和善,温柔的雄虫。我自然要跟他一样了啊。”
他说这话的时候,满眼的温柔和亮光。
让人可以体会到,莫煜到底对他有多么的重要。
莫煜就有些不好意思,双眸亮晶晶:“是的呢。是的呢。我媳夫对我可好了。哎呀,我就是狗屎运才能捡到这么好的媳夫。”
他这样一说,众人都哈哈哈发出了善意的笑容来。
甚至有人拍着他的肩膀,鼓励道:“那你可要好好过日子呢。我觉得叶默是个值得被好好对待的雌虫。”
“嘿。咱们莫煜难道就不是一个被值得对待的雄虫吗?”
“莫煜也很好的啊。”
“诶,我不是这个意思啊。”
莫煜笑了笑,知道他们这帮人是好意,所以并不会真的往心里去。
他看了一眼手上的光脑,上班要迟到了。
跟众人打了一声招呼,莫煜就跑步去上班了。
等到上班的时候,周围的同事还好奇,今天怎么没有看见叶默过来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