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饭配红烧肉。
另外还有一碗肠粉。
三柳村这边以面食为主,黎荞也喜欢吃面食,但面食吃的多了,偶尔也会想念米饭,于是他就特意买了袋大米,还把红烧肉的做法教给了黎春桃。
此时,香喷喷的大米饭配上油汪汪的红烧肉,勾得他肚子咕咕直响。
当然,肠粉也不错,配上红烧肉的酱汁,滋味那叫一个绝。
黎荞吃东西不讲究正不正宗,他的搭配总是随心所欲,好吃就完事了。
一小盆米饭、一大碗红烧肉、一大碗肠粉,他很快就吃完了,肚子饱了,也就困了。
陶竹进厨房时,恰好看到他在打哈欠,便道:“你去睡一会儿,不用操心生意的事儿。”
自从黎春桃接手了做点心的前期工作,他们夫夫两人的时间宽裕了许多,不用再跟从前那般一刻都舍不得休息了。
“不了,陶树这个无赖竟然去找庄文闹过,我想去庄家瞧瞧。”黎荞道。
“嗯……也好。你告诉武哥,只要陶树敢去庄家闹,那就来喊我,让我去揍他。”
陶竹点头道。
“好,竹哥儿最厉害了,是陶树的克星。”黎荞竖起了大拇指。
不过,以陶树的性子,等没饭吃的时候,肯定还会来骚扰陶竹的,嗯……到时候就制造个意外,让陶树跟陶老汉一般躺床上起不来吧。
那样的话,他不介意花钱雇人照顾陶树,权当是花钱买清净和名声了。
于是黎荞去了一趟庄家。
庄家人还不知道陶树去找庄文闹过,庄文在县城,庄家人平常无事并不会往县城去,两边消息沟通不太及时。
此时,庄家人听了黎荞的话,并不生气,他们才不会为了陶树这种烂人生气。
他们很高兴,庄文带到县城的三个小书架竟然都卖出去了?
这么顺利的么?
庄武高兴的直搓手:“我明天就去县城找大哥问问,顺带再送过去俩衣帽架。”
这几日,他和庄园几个人做了几个树杈型的衣帽架,还有给黎荞的置物架。
“把我那个置物架也带过去吧,先看看行情。我不急着用这个置物架,新房子盖好我和竹哥儿搬进去时给我就成了。”
黎荞道。
“真不急着用?”庄武问。
“真不急,不用它我家的生意也照做。”
“成,那我带去县城看看行情。”庄武狠狠点头,满脸都是兴奋之色。
其实一个小书架挣不了多少钱,并不能让他们庄家发大财,但他是真心喜欢做这个,现在爱好能带来一些小钱钱,这简直妙极。
翌日,庄武赶着牛车带着衣帽架和置物架去县城找庄文。
庄文瞧见庄武很高兴,赶紧把卖掉三个小书架的事情说了。
他瞄准的是和庄家家境差不多的同窗,而且他也不怕丢脸,面对着同窗异样的视线,他坦言虚度三十年光阴,如今能为家中带来些许收入,他只觉得骄傲。
大丈夫生于世,若是连小家都养不了,又何以为朝廷养天下人尽绵薄之力?
总之,他不怕被同窗嘲笑,不觉得此举有辱他读书人的身份,再加上小书架的确好看好用,于是三个小书架轻轻松松就卖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