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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语气多少有点别扭。若是以前,她就自己解开衣裳撒娇扮可怜了。但……如今她那处变化颇大,已经和小时候完全不一样。即便是母亲,她也再不好意思露出来。

颜知赋倒也不坚持,转身从包里拿出一个拇指般大小的青玉小瓶子来,递给她,“这个是新得的去疤的灵药,颜府那边送来的。伤好了也得继续涂,万一又留下疤。”

陆宁拿了瓶子,道:“大夫说了,这次的伤不会有疤。”又续道:“况且有疤也没什么。我也不在乎。”

颜知赋点了点她的额头,“傻丫头。女孩子怎能留疤?顺利把先前手臂上那处痕迹也涂一涂。不晓得还能不能消掉。”

陆宁无奈了,就那点划痕,前前后后母亲不知道找了多少药膏药粉的给她涂,誓要把它消灭掉似的。其实陆宁本人根本无所谓。

反正既然给了就涂着吧。陆宁依言收好了东西。

颜知赋又问起书院的衣食住行来,末了评价了句,“比南华书院的确好些。”

陆宁立刻自豪道:“那是自然。桃蹊书院可是天下第一书院!南华书院也就是在江南有名些罢了。”

颜知赋细看她神色,道:“你这般,果真把秦冕忘干净了?”

陆宁道:“就是一过去的朋友罢了。为何要忘干净?”

颜知赋放下心,拍着她的手,笑道:“先前也是我急躁了,以为你与那秦冕私定了终身,不管不顾得非要跟着他一起上长乐山。看来你定力还是不错。”

秦冕与陆宁自小一块儿长大,人长得齐整,课业也优秀,他身边爱慕他的女孩子多得很,他根本一眼都不瞧,对陆宁却宠上了天。这样的人,若想不沦陷一颗芳心,还是很难的。

思及此,颜知赋似有所感,“但凡女子若是沦陷了一颗心,便总离不开悲惨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