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头鹅!丁娜忍不住偷瞪成隽一眼。「才不是,人家帮你做事的原因,是因为人家喜欢你嘛!」
成隽挑眉。「噢!原来你不怎么喜欢我的吻。」
「后!你老爱扭曲我说的话。」丁娜抿着小嘴,脸颊红扑扑。「我的意思是,不管是你的吻,还是你,我都喜欢。」
「这点我就不懂了。我自认从头到尾,没给过你什么好脸色,我实在想不透,你这么坚持留在我身边的目的,你到底想要我什么?」
这句话他已经说过第二次。而丁娜不懂的是,为什么接近他,就一定得有目的?
「没啊,我就只是喜欢你啊,为什么一定要跟你要什么?」说着说着,丁娜脸上突然露出害羞的神情。「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在你身边就觉得好舒服噢,虽然你脸老是臭臭的,又不爱理我……可是即使那样,我还是一样喜欢你……」
丁娜的世界很单纯,不是黑就是白,她喜欢什么,就会用尽全力争取;而若她不喜欢,她就会想尽办法排斥到底。没什么特别理由,凭的就是两个字——直觉。
「我说不来什么大道理,我只知道我的心,是这么告诉我的,它喜欢看见你,它想留在你身边,还有,它也告诉我,它非常喜欢你的吻……」
生了张俊脸,再加上从小功课运动成绩样样优秀,天之骄子般的成隽,听过无数词藻华丽的爱的告白,偏偏这种单纯的告白,最令他心动。
成隽始终不愿对自己承认,丁娜对他实在太有影响力。虽然不是那种明目张胆的掳掠,但在每天持续不断地细细蚕食下,成隽发现,他越来越难把她的身影,自心头拂开。
他一直以为选择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上,但瞧着她情意绵绵的褐眸,偎在他怀里不肯走的温暖身体,成隽忍不住怀疑,现在,到底是谁拥有选择权?
浑然不觉成隽百转千回的思绪,丁娜满脑袋想的,全是成隽吻起来的滋味。
看着他俊美的脸,丁娜忍不住伸手轻碰他嘴唇。「我可以吻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