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孩子,我敏锐地感受到了国家和世界上的大事件的影响,尽管还不明白它们的重要性。成年之后,我能更好地理解它们的重要性,但它们对于我来说,已经成为只能通过媒体“略知一二”的社会推动力和人性表达。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有几个人曾经摸过我的头,或者给过我玩具,他们都是中国举足轻重的人物,其中至少一个人还是世界性的伟人。但成年以后,我就不认识这类有影响力的人物了。在这个广袤的世界里,我能影响的对象也仅限于散居各处的一小部分人,和我一样,他们也对人类的生存环境感兴趣。
何以至此呢?历史的偶然性是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之一,也就是说,我恰好出生在了某个特定的时间里。在我人生的前二十年里(1930—1950),碰巧发生了许多能登上头版头条的事件。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包括中国的抗日战争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殖民解放运动、联合国的成立,以及一个可能出现的美丽新世界。这一系列的重大事件必然会触动人们的生活,包括一名中国孩子的生活。相对而言,20世纪最后四十年里的那些杂驳小事就显得无足轻重了。当我9岁那年,一听说英国为了安抚日本人,关闭了中国与外部世界的唯一生命线滇缅公路时,玻璃杯里的那块西瓜(一个男孩子眼里夏天的终极享受)突然变得寡淡无味了。我抓着玻璃杯,茫然地盯着它——整个世界崩塌了。
若干年后,我在美国成为一名大学教师。即使是1962年古巴导弹危机这样可能引发核战争导致世界末日的重大事件,对我都没有多少触动,不足以让我推迟地质考察——不过我还是知会了同事一声,说我在车里备好了干粮和水,能让我在不毛之地撑过三天,因为我怕回到阿尔伯克基的时候这里已经被核污染了。这场危机过后一年,大国之间仍在争吵不休。我去阿尔伯克基的中央大街看电影,从电影院出来,看到探照灯一样的光柱扫过夜空,立刻断定有人正在发动空袭。我原以为自己早就不必担心横尸街头,但在那一刻,对死亡的恐惧又卷土重来,令人厌恶。过了一会儿,我才意识到,原来是那儿的圆形剧场要举办汽车展了,刚才的灯光也只是广告而已,忽然感到了一阵宽慰!不过,现在回想起来,失落感也油然而生!当我还小的时候,我是日本帝国主义想要摧毁的目标;长大以后,自己的钱包又沦为汽车公司的目标。总的来看,这两件事情的区别在于:我曾经在世界性的大事件里充当一个籍籍无名的受害者;而如今,我在新墨西哥州寂静的小镇里当了一名教师,被灯光诱惑着,进到卖场里,绞尽脑汁思考到底是买一辆福特还是一辆雪佛兰。
在20世纪30年代,我有站在世界舞台上的感觉,国内外发生的重大事件只是一个因素;更重要的原因在于我的出身,即中产阶级专业人士的孩子。这样一个孩子,即便只是和家人委身于一个毁于战火的国家,但只要他有一点天赋和抱负,就很可能认为自己将来还是有机会登堂入室、呼风唤雨。
单凭中产阶级的地位,何敢赋予这种自我期许?因为“中产阶级”这个词本身有问题,它的涵义是如此宽泛和松散,除非在特定的背景下去界定,否则几乎毫无意义。我之所以使用它,是因为我的父亲曾接触过关于美国社会阶层的术语,并受其影响,他觉得这个词可用,他在国外接受过教育的朋友和同事也有同感。中国的“乡绅阶层”或者“士大夫之流”这样的词语含义更狭窄、更确切,似乎更适合中国的国情,但他们也有自己的问题。这是一个过时的社会群体,可以说早在我出生之前就被时代淘汰了。此外,“乡绅”(gentry)这个词不可避免地带有英国的色彩,让人联想到土地所有权和优雅的田园生活,这与我的家族史或大多数拥有不到百亩土地的中国家庭的历史并不相符。所以我就用“中产阶级”这个词吧,给它一个更集中和专门的含义,包括了商贾和富农。但在社会中心地位和政治权力的严苛试炼之下,他们首先意味着一小群受过良好教育和训练有素的人——除了学习中国古典知识外,还在外国接受过一些教育。这个群体的成员、他们的家庭和往来者不仅享有社会声望,而且还拥有跨地区甚至于跨国的政治影响力。
我父亲出身寒门,从小就得开始奋斗。他靠着奖学金念完了书。尽管如此,不论贫穷与否,他对自身的阶级还是有信心的。当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他会向我们谈起大富大贵,但并非出于艳羡,而是让我们不要去追求这些东西,因为它们并不能长久。我父亲是政府官员,只论官阶大小,不认出身高低。不认出身高低的观念会让像我父亲这样的人感到平等和民主。他们有时候会觉得“中产”不是社会层级里的一个位置,而是一种所有人都可以,也应该渴望达成的中庸之道。哪怕是美国人,看到中国人这种追求平等的理想主义倾向,也会表示钦佩;尤其是美国人在见识过印度的种姓制度和日本社会阶层间的固化之后,就更喜欢中国社会这种有高下但不严格的社会层级体系。
我父亲的道德和社会价值观基本上是儒家的。虽然他出生于1899年,但就算是生活在任何一个世纪的中国都无所谓。他的理想是做一个秉承正直、有学识的士大夫。20世纪20年代中期,他在美国读研究生的时候还学到了一套西方的东西,包括民主观念、杜威(Dewey)的实用主义和科学素养。像他的同学那样,一回到中国,父亲就迅速晋升到了有影响力的职位上。而我自己早期的职业生涯和那时候的父亲相比,显得多么平淡无奇啊。30多岁的时候,我从一名助理教授晋升为副教授。而父亲30多岁的时候,在大学里教过外语,当过北京电报局的经理,当过北洋军阀的私人秘书,还在外交部做过官。所以,每天与外国人见面,用四种语言——汉语、英语、法语和德语沟通,对于他来讲都是例行公事。可见,他是一个见过世面的人,而我只是一个土包子。
但我作为他的儿子,亲历了他见多识广的天地。所以,我很早就获得了一种自信。在我搬家到澳大利亚、英国,并来到美国学习的时候,这种自信保护了我免受种族歧视的伤害,并缓解了些许疼痛。直到晚年,我才开始质疑这种自信的来源。自从20世纪70年代,美国执着追求着民族自豪感,这比其他任何事件都让我感到惊讶。人们认为,少数民族——尤其是那些非欧洲血统的人——普遍缺乏自尊。无论他们曾在自己的祖国有多强的自尊心,当他们以低贱的劳工身份进入美国的主流社会,当他们随身携带的文化,在新世界中被贬抑为“土气”“怪异”“落后”,又存在着或这或那的缺陷时,这些自尊心就都被侵蚀掉了。随着时间的推移,少数民族自身也开始认同这些贬损。但他们的经历与我的经历却又截然不同,这深深地触动了我。当我自尊心低落的时候,几乎总是认为自己还不够好。相比之下,我从中国带来的社会背景和文化食粮是力量的源泉,让我感到自信,并让我觉得自己处于社会的中心地位,哪怕美国社会出于自身宏观的政治目的,将我定义为少数族裔,是一个多少被边缘化了的、需要扶助的人。
我一直都知道,社会地位赋予人特权并由此赋予他们自信,但不太清楚自己的文化背景所扮演的角色,尤其感到模糊的是,这个独特的文化背景究竟有什么作用。直到成年后,我才明白,从小养成的文化自豪感,并不是风俗习惯(用筷子吃饭)带来的,而是源自“高尚”的文化、民族文化或文明底蕴。这都是中国人自己形成的。当然,若不是中华文化在若干历史时期也能得到其他文化的肯定,这种自豪感似乎也会沦为自吹自擂。
高尚文化、民族文化或文明底蕴如何培养了中国孩子的自尊?民族的优越感是如何传承的?教科书无疑是一个重要的渠道。因为孩子们不可能一下子理解真实的历史,所以只能聆听历史上的英雄故事。有一个故事给我留下了挥之不去的印象,那就是南宋将军岳飞保卫中原王朝抵御北方入侵者的故事。教科书里有一幅插画,岳飞跪在母亲身边,母亲在儿子的背上刺下了“尽忠报国”四个字。这个故事很有意义,因为当时的日本军队令我们四面楚歌,每天都有炸弹落在我们的国土上,爱国情绪很容易激发出来。但是爱国主义却又不等同于源自文明底蕴的自豪感。所以这种自豪感是如何传递给孩子们的,这就令人困惑了。我想,岳飞的故事所传达出来的信息,在某种程度上超越了“势不两立”的简单爱国主义,即超越了宋人是文明人、北方入侵者是野蛮人的二元对立。岳飞保卫宋朝,不仅仅是保卫一个王朝而已,而且是保卫文明本身。可以这么说:对自豪感的培养不是靠简单的吹嘘就能实现的。它不是靠着罗列出一长串的成就,比如建造了长城、发明了火药和指南针、中国人的船队比欧洲人更早开始遨游海洋,等等。它没有那么具体。润物无声但持续不断的方式,是要看到自己的文明较游牧文明体现出的优越性,尽管游牧民族拥有更强大的军事力量,正如岳飞的故事所呈现的。但我觉得更潜移默化且行之有效的方式,则是我们的榜样人物——家长和老师——的表达方式。他们有时说话的口气就好像这些人撑起了人类文明,而不仅仅撑起了中华文明。
但其中是否有一种狡黠的偷换概念?我刚才是把中原文化与长城外的游牧文化作比较。但如果拿来同欧洲和西方文化相比的话,中华文明的成就又将如何呢?坦率的答案可能会让人泄气。因此,我们的教育者选择将注意力转移到时间演化上,而不是进行这种空间上的比较。他们会对我们这些孩子说:是的,我们中国人曾经是迷信无知的,但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了很多,将来还会知道得更多,变得更强大。因此,在鸦片战争(1840—1842)中,中国败给英国的耻辱,尽管会在任何一本历史书里提及,但这种事件可能也会被解释成一种偶然的结果,也就是暂时性的实力不对等,它必将随着中国的现代化而消失。你还可以持守一种普世性的立场——教科书上的“我们”指的是中国人,但这个词也可以表示全人类。人类作为一个整体已经进步,并将继续进步,即使部分地区(包括中国)暂时落后。
孩子们的课堂学习总是以普通的日常经验为基础。我的学习过程就是这样。从7岁到10岁那几年,我们一家住在重庆郊区的一个村庄里。家里很穷,因为不在黑市上做点买卖的人都不怎么富裕。我们的学校是一个单间房,附属于一座发电站。每天上学都要经过一个村子,我对那个村子的一切感到既厌恶又害怕。那里的空气弥漫着一股酸腐味,恶臭的泥浆拖着我的鞋子,路边的商店昏暗又潮湿,卖的也不像是什么质量好的东西——最重要的是,偶尔还有办白事的。我现在还能回想起出殡的队伍及其中心拱卫的尸首——它裹在竹席里,上面绑着一只公鸡,这是送殡者和悼亡者们的预警系统,因为如果诈尸了,公鸡就会啼叫。相比而言,学校是一个让人快乐的场所!村庄和学校相距不过一百米,但在启智方面却有着天壤之别。在学校里,我们阅读着中国、欧洲和美国的历史,让人深感振奋;还有伟大的科学家和发明家的故事,如艾萨克·牛顿(Isaac Newton)、路易斯·巴斯德(Louis Pasteur)和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这些故事旨在激发我们的求知欲;还有德育故事——想想也知道,都是关于忠义孝悌的;也还有奥斯卡·王尔德(Oscar Wilde)的《快乐王子》(The Happy Prince),它教导我们长大后要成为富有同情心的人。
现在回想起来,我们接受的教育里,具有世界性的特色还在于:周围的长辈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不断激励我们,让我们相信,对知识的追求不仅高尚而且有趣。真的有趣吗?有哪个孩子不喜欢用风筝把雷引下来呢?如果本杰明·富兰克林能在暴风雨里奔跑——当然是为了科学的利益,为什么我不能这样做?我更喜欢另一个故事,据说取材于发明家詹姆斯·瓦特(James Watt)的生活。瓦特的母亲让那个似乎总是心不在焉的男孩计算煮鸡蛋的时间。过了一会儿,妈妈又问:“煮好了吗?”男孩看了看手里的手表,却困惑地发现,那是一个鸡蛋!手表在沸腾的水里上下翻滚着。我们这些孩子当初一定笑得很开心。老师是在鼓励我们顽皮吗?在某种程度上,是的。这就是我早期教育的奇迹。制定我们教育方针的大人很明智,他们知道顽皮可能是发现和发明的开始。小瓦特没打算做傻事,只不过心思根本不在那件事上。因此,我们得到的真正信息是,如果一个人的思想处在更高层面,那么不切实际也没太大关系。
更让今天的我吃惊的是,我们当年的读物里竟然还有王尔德的童话。中国的传说和文学作品里缺乏年轻天才的故事,因为中国人持守“对尊长,勿见能”的观念,唯一的例外只是在诗歌创作的领域里可以展现一番才华。因此,借鉴西方才显出了其中的意义。中国人也有很多关于仁义道德的故事,它们强调诚实、责任,尤其是孝顺——每个时期的社会都要在一定程度上促进这些理念发挥作用。那么,为什么引进《快乐王子》呢?这是一则寓言,讲的是为了救助陌生人而自我牺牲以至于陷入绝境的故事。在中国人来看,这好像不怎么体面。原因在于,中国人的某些道德观念缺乏崇高性和超越性。也许所有人,包括孩子们,都需要一些更振奋人心、更具有冒险精神的东西,而不能仅仅囿于家庭成员之间和邻里之间的合作观念。佛教可能在这方面提供了一些补充。小孩子可能会喜欢释迦牟尼的故事:年轻的王子离开了宫殿,在穷人、老人和病人中寻求真理和救赎之道。《圣经》中的许多故事也可以满足这样的需要。但出于某些原因,学校课程的设计者(顺便说一下,其中几位还是我父亲的朋友)选择不采用这些故事,也许是因为,他们作为世俗的人文主义者,不想把任何带有制度性宗教色彩的东西带进教室。王尔德的故事,表面上没有宗教色彩,但却符合宗教的道德想象,很好地达到了他们的目的。至少在一个孩子的脑海里——我的脑海里,它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在读过《快乐王子》之后,我再也不能把“好”仅仅局限于履行社会义务了。
因此,在那间小校舍里,在不断遭受轰炸的死亡威胁下,老师期待我们这些孩子能一飞冲天。为了最大限度地开发“人”的潜能,我们继承了全世界的文化遗产。而如今,我才突然意识到,当年的老师和父母对于地理学——一门研究人类灿烂家园的学科,根本不关心。如果教育者认为某种文化在拓展思维和行动力方面比另一种文化更劣质、更无效,那么,在教育领域里,文化的多样性就会沦为没有价值的东西。我们当年的教育者,虽然可能十分拥护社会平等,但在教育方面却又十分崇尚精英主义。他们想当然地认为,一个人取得的成就排在什么位置,远比他在这个广袤世界上的何处——在什么地理位置上——取得成就重要得多;成就的价值才是首要的、可比的,而成就所在的地段并不可比,也没有比较的价值。
这与美国人的观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20世纪的最后二十五年里,美国孩子越来越被鼓励去拥抱自己的传统,也同时认为文化的多样性是一件好事。其中的原因并不清楚。可以用生物多样性来做个类比吗?为什么生物具有多样性才是好的?对谁有好处?对于许多人来说,无论是文化的多样性还是生物的多样性,其好处都只是一个常识而已。这可能源于平时在动物园里的所见所闻,大家自然会感到动物是越多越好;要么去人类学博物馆里瞧瞧,那儿的名声恰好是靠展品的数量和种类打出来的;要么去购物中心逛逛,琳琅满目的商品远远好于只售卖几件名牌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