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幕在夜长晴说出“死刑”两个字的时候就炸了,刚刚还沉浸在林河的发言里“2333”或者认真讨论林河的话“到底好不好笑”、“单独出门到底要怎么防范坏人”等等的弹幕立刻被覆盖,一大堆红的蓝的白的黄的,五颜六色的字体纷纷跳了出来,一眼望过去满屏弹幕都在说“支持”、“支持”、“支持”。
但仔细看看,一大堆支持飘过去之后,弹幕里就开始多了一些字比较多的讨论。
【大金链子腰上挂】:我去,这姐们儿太勇了。这么大的场合公开提这种事,她不怕黑势力打击报复吗?
【冲浪小能手】:其实我一直都很不理解,为啥不给人贩子判死刑?感觉有些法简直是在纵容低成本的犯罪。
【张三】:因为要给罪犯改过自新的机会啊。如果一刀切了,逮捕的时候人贩子撕票怎么办?
【简简单单】:可一刀切了就不会有人走这条犯罪道路了啊。
【玩泥巴】:那不一定,万一碰到一个人家撕票了,受害者找谁说理去?到时候不又得闹。
【该用户已注销】:(哔哔哔——屏蔽)
【不瘦十斤不换头像】:这不是很正常吗?难道执法人员辛辛苦苦找罪犯还要背锅承受受害者的无理取闹吗?
【我字多听我的】:真是看不下去了,能不能不要偷换概念?现在的情况是每年都有大量妇女儿童失踪,这是既定事实。而你们说的那种情况是建立在立法之后人贩子依然死不悔改,并且被抓的时候手上刚好有人质,并且人贩子刚好有这种破罐破摔的倾向,还得执法人员来不及部署给了人贩子撕票的机会。最后受害者家庭还要不通情达理,撒泼迁怒。你们觉得哪种发生的概率要大一些?立法和不立法哪种选择能更能减少正常家庭被人贩子破坏的痛苦?
【转发抽奖】:那万一呢?万一碰上一个怎么办?这么做也是为了减少受害家庭的痛苦啊。
【有话直说】:阿西吧,说的好像孩子被拐卖父母一辈子都找不着就不痛苦一样。
【墙头草】:我觉得你们说的都好有道理,不知道该站哪边了。
【讲道理】:不管死不死刑,五年有期徒刑肯定是太轻了。
【他大舅他二舅都是他舅】:五年有期徒刑还轻?
【互联网警察】:你是人贩子吧?建议阿sir顺着楼上的IP查一查哦。
【他大舅他二舅都是他舅】:点我干嘛?我只是觉得好笑,夜长晴不就是拍了一部人贩子题材的电影吗,就在这死揪着不放。沽名钓誉,人家又没惹他。
【互联网好人】:@平安南城,阿sir上门查IP吧,这人就算不是罪犯也是潜在罪犯。
【他大舅他二舅都是他舅】:莫名其妙。你不知道我们现在是文明社会吗?现在有几条法律是直接判死刑的?加一条死刑会给社会增加多少不稳定因素你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