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倒回到七个月之前。
将《为人之罪》的成片寄送到南城电影审查委员会之后,夜长晴仍然觉得不保险。
虽然在剧组拍戏的时候,她为了防止泄密给两部电影都用了另一个名字,而且出品单位也用了去年在海外成立的新公司。
但万一真的有人为了对付她无聊到一个一个去翻送审资料的附件怎么办?
就像之前金鹏带自己去酒局时吴晋等人暗示的那样,电影和电视剧从立项到播出中间的流程太多了,他们随便在哪个环节动动手脚自己都有可能吃不了兜着走。
夜长晴不希望自己的心血白费。
虽然她给金主爸爸写策划案的那几年也习惯了心血白费。
夜长晴想来想去,国内的种种流程她没有办法,就算做的再周密也有被吴晋等人抓到痛脚的可能性。
但吴晋的手伸不到国外。
为保万无一失,她将《带我回家》按照外国人的喜好做了些修改,将重新剪辑的版本投给了金星奖和金天使奖。
为了增加自己入围和得奖的概率,她没敢投主竞赛单元,而是投的新人奖。
《带我回家》是夜长晴的大荧幕处女作,投新人奖完全没毛病。
当然了,后来《带我回家》顺利在国内上映,也就丧失了金天使奖的评奖资格。
但前段时间,也就是送林河去敬言局的那天,夜长晴收到了满天星电影节组委会发过来的邮件,告诉她《带我回家》已经通过了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