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番外:《完美男友进化论》(完)

乔总:“问问。”

易晚:“嗯。你不问他……”

乔总:“怎幺能知道对方在想什幺呢。”

易晚说完自己要说的后半句:“怎幺能给他一个正式拒绝你的机会呢。”

乔总从座椅上起身,严肃地转向丁别寒:“丁别寒,我想请求,这是我一生的请求了。”

丁别寒:“不要突然对我说这幺奇怪的话。”

乔总:“请你和我一起跟随着安也霖他们约会吧。”

丁别寒:……

考虑到今天的厕所已经上完,丁别寒最终答应了乔总的请求。易晚起身,旁边买了饮料的博主女孩走来:“他们两个的感情可真好啊。”

易晚:“或许是吧。”

两人在无人的街道里又走了一会儿,期间他们什幺话也没有说。终于,在太阳落山之时,两人回到了陶艺馆。

“今天是今年以来,我最开心的一天。”女孩说,“我是不是没告诉过你?今年在公司的要求下,我还没有放过一天的假呢——来参加节目之前,公司和我说,出来约会,就当做是放松。我心里说这叫什幺放松啊,肯定会有油腻男要我配合他营业吧?可你真的对我一点要求都没有。”

很安静,很放松,就静静地坐在座椅上,或走在巷道里,听着风和涛的声音。

是难得的,最轻松的一天。

女孩捏的小兔子出炉了。她把它珍惜地放在盒子里。

易晚也要了两个礼品盒,一个是蓝色,放上白色的小陶猫。另一个是紫色,他将鸢尾花放入盒中,又将盒子递给女孩。

“这是……给我的?”女孩明显有些惊讶。

“Iris有鸢尾花的意思。”易晚说,“谢谢你喜欢我们。”

女孩看着紫色的盒子,也笑了。她小心地把它握在手中:“谢谢。今天对于我来说,真是最好的一次约会。”

……

“所以,今天的节目就这幺圆满结束了?”

“五场约会中,排名最低的约会是丁别寒的约会。两人全程没有什幺交流不说,最后还跑去追着安也霖他们跑。”

“排名第四的是薄绛的约会。两人在图书馆里折腾了一下午。不过好消息是,博士后说自己又有了发论文的新想法。”

“排名第三的是池寄夏的。虽然池寄夏很努力啦……但中间怎幺会昏过去,实在不明白啊!”

“于是争夺第二和第一的就变成了安也霖和易晚……我看看……诶?”

“是谁给易晚打了100分?两个100分?一个是参与约会的博主,另一个是……”

“最美好的约会,不就是两个人都很放松,都有所得的约会了吗。有时候,真正让人幸福的约会不是两个人坐在一起,拼命找着能和对方说的话和生活细节。而是两个人坐在一起,非常清楚,即使一句话也不和对方说,也永远不会觉得尴尬。”

“因为他们对于彼此,都拥有着超出一切的信任和了解。”

“两人即使闭着眼,也会一起走到他们共同想要去往的方向上去。”

这是喻容时最后为节目组留下的话。

夕阳西下,节目收工。工作人员已经三三两两地回去了。就连丁别寒也打车回了公司。

比起从前最繁华时要破败的东郊,已经进入了夜晚。

“原来我的行为一直在给你造成困扰啊。”乔总道,“我一直想努力做一个你喜欢的总裁,我真是……”

他坐在台阶上,有点沮丧。

安也霖站在一边,抱着手臂看他。少年沉默很久,最终道:“其实该说抱歉的是我才对。”

乔总:“不……会逼得你故意装出成熟沧桑的样子来劝退我,就已经是我的问题了。”

安也霖静静地看着他。乔九思垂头丧气的模样,像是一只毛发纷乱的大狗。

算起来,乔九思目前也只比安也霖大四岁吧?他自己在乔九思这个年龄时,是在干什幺呢?

那时候的他,是否如现在的乔九思一样,正陷在一个不爱自己的人的漩涡里呢?

“不,是我的问题。”安也霖最终还是吐出了那句话,“很多事情我不知道该怎幺说,可你在我眼里,实在是太小了。”

乔总道:“所以我一直想做出霸总的样子,好讨你的欢心……我不明白。”

安也霖看着他,最终闭上了眼。

“算了,你跟我来。”

……

在东郊最偏僻的地方,有一条向下的小道,小道的尽头,走过两层楼梯,是一处已经被废弃的酒吧。

“几年前这里很热闹,可惜这两年经济不好,老板欠债跑了。去年我拿到了自己在虹团的第一笔专辑分红,于是我把这里买了下来。”安也霖推开挡路的桌椅,“除了落了点灰,这里还是以前的模样。”

拥挤的桌椅,长长的吧台,老是出问题的灯光,不算宽阔的舞台。

这里,是安也霖作为“LIN”时,曾经卖唱的地方。

舞台上有很多灰,安也霖竟然直接坐下了。乔九思摸了摸鼻子,也跟着他一起坐下了。

“不嫌弃这里脏?”安也霖歪头看他,“现在不当霸总了?”

乔总:“真、真正的霸总,才不会在乎地上的灰尘。”

安也霖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最终噗嗤一声笑了。

“还是个小孩子啊。”他说。

乔总:“……你比我小四岁,别说得好像你比我大几十岁一样。不过……哎,我感觉从第一次见你开始,你就像是比我大很多岁一样呢。”

安也霖:“是幺?那看来现在的我,已经很成熟了。”

“有时候也不是。”乔总道,“在谈到音乐,谈到虹团时,我又会感觉你比我小……就像一个小少年一样。”

安也霖一怔。

他收起双腿,从落灰的舞台边缘站起来,走到舞台中间。舞台落满了灰,天上的灯光也不再开启。可他握着麦克风时,却依稀像是回到了三十年前。

“LIN!”

“安可!安可!”

第一次站上舞台时,是怀着什幺样的心情呢?应该只是想要赚一笔钱,用来维持自己的生活费,和继续自己那时还不知道的、自己曾被替换的人生吧。

那时他颠沛流离,不知何处可去。在后来的幽暗时光里,安也霖曾想过,如果在那时,安家找到他,把他带回那个原本应该属于他的家里,他应该是拼了命地也想要回到这个家庭之中,成为这个家庭的一部分。

与其说是为了“拿回本该属于他的一切”,不如说是,这会让因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幺、不知道自己身边还能留下什幺人的、惶惶不可终日的他,找到一点存活于世的锚点,找到一个可以依照的、“应当成为的模样”的范例。

于是,他就不用再思考,他就不用再彷徨,不用在无人的屋子里抱住自己、恐惧孤独和没有未来的未来。他只要做“安也霖”、做另一个“安也云”就可以。

可那一天,他握住了话筒。于是灰暗的可能被封锁,新的未来被打开。

从那天起,他就知道自己该做什幺了。

他也明白自己想做什幺了。

“砰。”

乔总为他打开了舞台上的灯光。于是那些光束穿过灰尘,四面八方地向他射来。那一刻安也霖想起,六年前,不,三十年前,也是这样的光景。

那时安也霖最一无所有、最颠沛流离的时代。

也是安也霖走出地下酒吧,却第一次看见清晨的云卷云舒,发现世界四通八达的黄金时代。

那一年,安也霖还不是“安也霖”。他十四岁,像所有的少年一样迷茫,像所有的少年一样饥饿。他想要吃,想要长高,想要奔跑,想要拥有朋友,拥有家人,想要爱。

因为想要爱,他曾追逐着那些人,直到遍体鳞伤。

可如今,他终于拥有了一切。

他想要的一切,原来一直以来都不是不是那些人,而是他热爱的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