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所期需要一点时间去梳理他目前所了解到的信息。
也暂时不想多花出一份精力,去应付这个难缠的少年。
他太冷静了,更深知好奇害死猫这句话。
张空青的突然到来,想必是有什么人,已经得到了他的行踪。
可惜四年前来南寨的经过,程所期忘得一干二净。
当年的商业谈判,这个研究项目的发起人——也就是陈静云曾经跟他介绍过。
这种奇特的东西,在西南地区的平义村寨里,是很多苗民都会使用的一种蛊术。
可惜他们的研究只是研究出了一点皮毛,尚且还在试验阶段。
不过陈静云提醒过他,一旦中招,记忆基本是不可逆的。
更何谈已经过去四年之久。
想靠程所期自己想起来,已然是不可能。
“表情这么难看,要不要来点?”
半夜三更,人都睡齐了,莫工不知道从哪拿的,手里抓着一个挺大的竹筒,带着竹子味的酒香幽幽飘散开来。
“你从哪翻出来的?”
程所期记得,这是离开长乌寨时,那热心大姐给他装上的。
“厨房啊,还挺香。”
事情想得确实有些心烦意乱,程所期伸手要接过竹筒酒喝一口,莫工突然把手一收:
“忘了,带伤人士不能喝酒。”
大概是看出程所期完全忘记这回事,他不怎么客气的上手,提醒似的隔着衣服,不轻不重拍在他小腹那处伤口上。
轻微的疼痛感传来,程所期好似才想起来有这么一回事,只不咸不淡地哦一声,手上已经快速将竹筒酒抢过来,仰头就喝了一口。
又无所谓道:“我什么时候讲究过这些。”
这酒,酒味太纯,以至于咽下去时有些辛辣,但咽完一整口酒,却留了满口浓郁甘甜的清香。
确实是不可多得的好酒。
可惜程所期不怎么好酒,主要是酒量不太行。
莫工倒是嗜酒如命,宝贝似的又夺了回去
“年轻人,身体可是革命的本钱。”
也不知道想起了什么,莫工又扭头,笑得一脸犯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