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宜团低声说:“去吧,好不好。”

李微澜咬着牛皮纸吸管,慢吞吞地说着:“你很希望我去吗?”

沈宜团说:“是的,真的很想很想很想。我好希望Apollo能继续走下去,有时候会梦见我们四个人站在一个巨大的舞台上唱歌,麦克风握在手里沉甸甸的。台下全部是挥舞的闪光的荧光棒,做了好长的梦,梦里一直在开演唱会,梦的最后是洒下来的金黄色纸花,太美好啦,不过醒过来的时候才意识到这个是梦,会有一点点,一点点难过。我跟林枭也聊过,他说他也做过同样美好的梦。”

李微澜快把冰美式喝光了,吸着杯底,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似乎在斟酌。

沈宜团感觉到似乎有希望:“怎么样,怎么样,兰兰,而且你去写歌的话,你也会有很多版权收入呀,赚了钱,就不用坐五菱宏光了,还能买一个有恒温系统的浴缸,这样洗澡的时候就再也不会被烫到了。”

“而且门哥真的人很好,他不会怎么样你的,是觉得你人超级聪明超级有天赋才会这样说的,你别担心。”

沈宜团绞尽脑汁想一千个一万个理由,真的很想让李微澜同意这件事:

“而且很多人都会听到你写的歌,你所想表达的东西,你的灵感,你的天赋,你的想法,会有很多人在认真倾听,是不是听起来很棒?”

“……”

沈宜团:“总之,如果学写个的话,除了稍微辛苦一点,完全没有别的坏处,可以让Apollo起死回生,可以让你赚好多好多钱,可以让更多人喜欢你……”

沈宜团说了好多,墙壁上的分针转了大半圈,留下长长的阴影。

到最后,李微澜把那杯剩下的冰美式喝光了,捏了捏杯子,“啪啪”作响,很认真地问:“你常常会做那个梦吗?”

沈宜团面露迷茫:“哪个?”

李微澜:“刚刚你说的,站在舞台上唱歌那个梦。麦克风握在手里沉甸甸的。醒来之后发现是梦却有点难过。”

“啊……”沈宜团有点不好意思,“偶尔。毕竟站在舞台上唱歌一直是我的梦想啦,从孤儿院文艺汇演开始,那时候就很喜欢唱歌。”

李微澜想了想,把冰美式的咖啡杯捏成一个团,往后一抛,精准的投入身后的垃圾桶。

空空的垃圾桶发出“哐当”声响。

李微澜最终说:“好吧。我会试试的。什么时候去?”

如果是你的梦想的话,我就会愿意。

这样的话,我是不是就跟别的人都不一样了。

只有我才能让你站在那个飘着漫天金黄色纸花的舞台上。

到时候,可不可以再给我一杯独一无二的冰咖啡呢?

我只想要那个。

那样我就不恨你了。

我们依旧是最好,最好,最最好的朋友。

沈宜团没想到兰兰这么快就同意了,眼睛亮闪闪地:“真的呀?!我立刻就去跟门哥说,明天我们就能去找他。”

李微澜没什么反应,轻轻地嗯了一声。

片刻后,他又指着桌子上蛋糕盒子,说:“我其实很讨厌牛油果慕斯。”

沈宜团虽然有一点不明白为什么突然说这个,但是还是点点头,“没关系,还有很多不同的蛋糕,草莓慕斯,抹茶慕斯,芒果慕斯,你喜欢什么?”

李微澜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忧愁地看着沈宜团。

他感觉面前这个人是永远都不会懂了。

李微澜真是生气,又有点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