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知道。”白濋握住了他搭在膝盖上的手,握住了他掌心里唯一的糖,心里有满足,但更多的是说不清道不明的难过,丝丝缕缕缠在心尖上,“第一次心动的人,无论重来多少次,还是会心动。”
这份沉沦的爱意生根于十几年以前,久经岁月洗礼,一直埋藏在心里,待到重逢之日,便破土而出。
玫瑰之城的夜晚,不是相遇,而是重逢。
洛斯的掌心有刚长好的伤口,浅浅的一道疤,是嫩粉色的。
白濋按住了那道疤,按住了洛斯骨节微凸的手,忽的明白了那份难过的由来,他在心疼。
他的小初恋侥幸逃过了那场火灾,却没有如他们设想的一般平安喜乐,反而将自己折腾成如今这副模样:瘦削苍白,体质怪异,记忆全无。
时间在洛斯身上放慢了脚步,距离火灾过去也有将近二十年了,但洛斯还是一副少年人的模样。
为什么会这样?他在这些年里经历了什么?
白濋在满足之余,更觉得心疼。
“我的小初恋,是不是该兑现承诺,嫁给我了?”
维克特和燕戮已经完全呆住了:“你们在说什么,队长怎么变成长官的初恋了?什么承诺?”
救命,明明在磕恋爱糖,正主却突然跳到了结婚。
他们究竟错过了什么?!
白濋很快就接受了洛斯和小初恋是同一个人的事情,为自己的先见之明庆幸不已,他满心骄傲,又不想像个毛头小子一样炫耀,只含糊地暗示了一句:“你们的小队长和我一样,也在扮演自己。”
如果他有尾巴的话,此时一定是欢快地摇动着。
“卧槽?!”
“小队长是……”
维克特和燕戮的嘴巴一个张的比一个大,活似被人卸了下巴,洛斯仅有的一点伤感也消失了,抿着唇:“有什么好惊讶的,现在还只是猜测,八字没有一撇。”
白濋不乐意了:“怎么没一撇了?”
在他看来,他们两个就差合一合八字,算良辰吉日了。
燕戮忽然牙疼地“嘶”了声:“所以队长小时候是个爱穿裙子的小正太?”
维克特也牙疼起来:“所以队长和长官是青梅竹马,啊不对,是竹马竹马?”
“……不是。”
洛斯实在不想认下这件事,认下了就等于承认他小时候爱穿裙子,长的跟个姑娘一样,还傻不拉几的,被白濋用两块糖哄骗着定了终身。
这可真是丢脸他妈带他回娘家,丢脸到姥姥家了。
“怎么就不是了?”
“我说不是就不是!”
洛斯咬死了不承认,只说自己小时候在这个孤儿院住过:“我没有见过你,如果我真是你的小初恋,你怎么第一次见没认出我来?怎么你变成中年老男人了,我还是青春正好的小青年?”
按照记忆里的岁数来说,如果洛斯真的是白濋的小初恋,那他应该和白濋差不多大。
毕竟八岁的孩子已经有些许世界观了,不会找个嗷嗷待哺的婴儿搞对象,还要和人家结婚。
“……呵,我老?”白濋看着他这副翻脸不认人的模样,本来还有点气,倏忽又只剩下了好笑,“看来是我运气不太好,两块糖换来的不是小未婚妻,是个不尊老的小无赖。”
他没想着用以前的玩笑话逼人,就是觉得拿小未婚妻来逗洛斯,好像他们从来没有分开过一样,好像这个人还和六岁时候一样,没经历过苦难和痛楚,依旧是两块糖就能哄开心的小孩子。
时间冲刷的太快,只是一晃眼,就已经十几二十年了。